【新闻发布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甘肃省检察院这场新闻发布会信息量十足......

20.05.2019  15:12

      5月15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专题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通报了省检察院部署“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的有关情况,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石占全发布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樊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由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常小锐主持。
      石占全发布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时介绍,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全省中心大局,促进“美丽甘肃”建设,省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2019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为全省绿色发展崛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高度关注黄河、洮河、渭河等河湖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水利部门,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我省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通过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从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同时,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破坏情况、主观恶性程度以及恢复生态环境原貌等情况,作为不捕不诉和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
      三、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对中央环保督导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以及市(州)、县(区)列入整改落实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摸排发现一批案件线索,认真开展监督,切实筑牢西部生态屏障。
      四、挂牌督办重点案件。聚焦党委关注、群众关心和媒体曝光的涉及生态环境的重点、热点问题,继续督办高检院和省院已挂牌未办结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并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选取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排除办案阻力,确保办案实效。
      五、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回头看”。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行政诉前案件“回头看”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逾期不回复、虚假整改落实、事后反弹回潮,检察建议多头滥发、制发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依法起诉一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锲而不舍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六、加强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监督。高度关注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执行,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补植复绿、恢复地形地貌等情况,对不执行、不及时执行以及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执行监督,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切实保护。
      七、建立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衔接工作机制。根据《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的联系,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八、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配合机制,依法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积极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九、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检察机关的联系,争取与青海建立共同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检察协作机制,重点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管辖、司法办案协作和工作沟通交流等问题,不断推动祁连山、秦岭、六盘山、黄河、嘉陵江等跨区域大山大河的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一体化生态检察保护格局,切实推动“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的有效提升。
      十、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全年办理的涉生态环境方面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分析总结,系统梳理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积极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从事后处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不断推进源头治理。
丁霞敏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新关切,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讲政治、顾大局”总要求的重要体现,为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积极贡献了检察力量。
      全省检察机关从中心大局出发,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多次向省委、人大汇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保工作,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坚强后盾;
      从强化监督出发,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联合部署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2018年,全省检察检察机关认真履职,共批准逮捕52件78人,提起公诉 222件287人。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立案、侦查环节法律监督,摸排发现案件线索21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6件,监督立案40件。
      从公益诉讼出发,有效保护公共利益。坚持以专项行动推动工作全面开展,部署了“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活动,办理了一批有典型性、社会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自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1904件,履行诉前程序1590件,提起公益诉讼106件。恢复和复垦各类土地170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28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80余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1600余吨,有力助推了甘肃绿色发展。
      从协作配合出发,逐步形成保护合力。努力打造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探索省际合作,建立跨区划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同时,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逐步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下一步,甘肃省检察院将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公益诉讼、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和加强诉讼监督、凝聚内外合力、加强总结宣传等六个方面落实“十项举措”。丁霞敏表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深入开展省检察院部署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坚持“三效统一”理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依法履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对于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相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诉讼的,坚决提起诉讼,打好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组合拳”。加强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坚持检察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上下级检察院、检察机关各内设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增强监督合力。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生态环境特点,因地制宜,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10余家主流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