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中解决水源地风险隐患

03.07.2014  10:32

   中国甘肃网7月3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李雨轩)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并实施了《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将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范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全面整治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企业环境问题,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方案》部署,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供水系统防范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环保部门要在4月份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城市自来水厂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着重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综合整治,集中解决水源地管理机构不健全、防护设施建设不规范、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和活动、保护区外围环境风险突出、环境应急机制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环境应急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水质全指标监测频次,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平台建设。

  此外,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供水设施质量状况的检查,特别是管线等埋地设施的完好情况及供水设施的巡检、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任务落实情况,指导供水企业加强对已经发现和存在风险的工业污染物的检测,根据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增加对水源地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日常检测的项目和频率,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及时消除设施隐患,提高抗御污染的能力。

  《方案》明确,各地要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同时,要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对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要依法责令超标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对经过限期整改而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对偷排偷放、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以及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罚、追缴排污费。

  此外,各地还应推进网格化管理,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