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修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将有效推动“法治甘肃”建设
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0月29日讯 (记者 祝彦军)29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对我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建设“法治甘肃”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程世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据了解,《条例》修订工作自2014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由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牵头,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审议意见,先后进行六次修改。省检察院作为《条例》修改的主要配合单位,组织专题调研,向三级检察机关、国企等征求意见,并配合省人大相关部门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调研。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条例》共有24条,内容主要侧重于预防方针、预防机制、责任考核、预防措施和工作保障等方面。
程世强介绍说,2007年3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起施行的《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对规范和推进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和提升预防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态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不利于我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方针的必然要求。同时,职务犯罪预防领域、预防内容、预防格局以及预防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对《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作出补充和完善,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发展的需要。
程世强说,《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不断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对于我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继明说,《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省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又迈进了见识的一步,将加强和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建设“法制甘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