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深化医改 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原标题:我省明确今年深化医改8项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中国甘肃网6月1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刘晓芳) 记者6月15日获悉,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的《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其中,明确8项内容为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8项重点工作任务
●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支持发展社会办医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公立医院补偿改为两个渠道
●服务收费
●政府补助
对公立医院补偿改为两个渠道
在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重点是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所有县级(含县级市,不含市辖区)公立医院和庆阳、白银两市的城市公立医院(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中央财政对各县和新增试点城市给予补助,省财政继续安排补助资金。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要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落实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各县和试点市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
要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的收入分配原则,不断完善医疗卫生单位薪酬制度,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各市州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3.3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