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省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白文晖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2.04.2015  17:25

                                          砥砺奋进  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
                                                            ——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白文晖
                                                                        (2015年4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刘伟平省长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  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4年,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绘制了法治中国建设新蓝图。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和甘肃实际,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开启了法治甘肃建设的新征程。在这种形势下,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法治思维不断强化。各地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与思、知与行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努力把法治建设新精神转化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的具体实践。省法制办在四中全会闭幕不久,即组成5个宣传调研组,由办领导带队深入10个市州、19个县市区,集中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举办全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期,在清华大学举办第四期政府法制骨干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宣传。省法制办在《甘肃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编发27期,刊登稿件52件。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实现改版,加载信息13000余条,营造了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省政府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成员单位扩大至34个。年初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全年工作,刘伟平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根据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新精神,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标准。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开展中期督查,将督查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年底对14个市州和32个省政府部门、中央在甘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地各部门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考核、创建示范、推广经验等方式,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政府立法质量逐步提高。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地方性法规7部,出台政府规章2部,审查政府规章7部。坚持开门立法,所有立法项目草案通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最大范围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法规规章通过后,在《省政府公报》、《甘肃日报》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尝试引入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委托西北师大法学院对已实施两年的《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行了评估。
      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明显加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四级政府、三级备案”工作机制,加大备案审查情况核查和通报力度。县市区政府共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3件,纠正5件。市州政府共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58件,纠正12件。省政府共审查报送备案的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263件,通过下发意见书、责令整改等方式纠正违规文件2件,督促协调制定机关自行撤销或修改后重新发布6件。在兰州、天水、酒泉、白银市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省上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五是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嘉峪关、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嘉峪关市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在我省率先建立大市场监管新体制。兰州新区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拟将行政执法权集中到一个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依法审查批准10个市州的39个县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创新第四轮执法换证工作,把资格审查、教育培训、人员考试和证件管理纳入网络化管理。全省共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10580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14814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5950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通试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 “网上衔接、信息共享”。
      六是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75件,其中:受理908件,不予受理或作其他处理67件。在审结的840件中,维持(含驳回)565件,纠正119件,通过调解、和解、撤回申请等终止143件,作其他处理13件,办理国务院最终裁决复议案件2件。全省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94件,结案712件。积极探索创新,在张掖、酒泉、平凉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整合行政复议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有力提升了政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七是涉法事务办理能力逐渐提升。切实履行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慎重妥善提出法律建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全年办理省政府涉法事务216件。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全力推行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制定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遴选聘任办法和工作规则,建立全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遴选专家370名,从中聘请17位组成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目前已有7个市州聘任了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建立了相关制度。
      此外,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双联行动。这都为政府法制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
      回顾一年来的政府法制工作,有许多新的亮点和明显进步。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干部克服困难、辛勤努力的结果。这里,我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向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制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反映在思想观念上,部分法制机构和法制干部还不能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变化,对法治建设新理论学得不够、理解不深,对新形势下更好地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缺乏深入思考研究。二是反映在工作水平上,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破解难题的意识还不强,为政府主动建言献策、用法治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三是反映在工作作风上,运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强,作风疲沓、等待观望、不敢闯、不愿试的现象依然存在,习惯于凭经验办事,按老套路工作。比如各项试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推进速度还不快、突破创新还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反映在队伍建设上,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偏少、专业人才缺乏、教育培训不够、交流使用不畅等问题。特别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固定、不专业,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抢抓机遇,主动适应,准确把握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揽全局、运筹帷幄,作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其中重要一环。法治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政府法制机构肩负的任务和责任将更加繁重,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第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对政府法制工作带来新机遇新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当前,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要解决的大都是长期积累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要推动改革,让改革取得成效,无疑要依靠法治。只有构建法治新常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为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提供重要保障。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设立4个专项工作小组,其中法制办就参与3个。应该说,政府法制工作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势,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破除有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法治的角度依法提出因应之策、破解之道,促进改革成果的规范化、法制化,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谋划改革、推进改革。
      第二,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新目标新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省委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在重点任务分工中,涉及法制办牵头和参与的有100项,占到总任务的一半以上。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目标。另外,随着新修订的《立法法》的实施,14个市州被授予地方立法权;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畅通了诉讼渠道,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些新任务、新规定,赋予了政府法制工作新的内涵,工作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实现政府法制工作新的发展、新的跨越,不仅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科学筹划,还需要我们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第三,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日益提高对政府法制工作寄予新期待新要求。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日益高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诉求更加强烈,对政府工作有了新的期待和更高要求。近年来,政府立法公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越来越多,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行政执法投诉建议逐年增加。这些现象说明法制工作逐渐被社会熟知和认可,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望。我们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需求,切实做到法制为民。一方面要引导鼓励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到政府法制工作中;另一方面要从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法制监督等环节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基于这样的形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工作将进入全新的阶段、全新的时代。我们只有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大势,才能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内涵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内在要求。只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特征及演变趋势,找准切口站位和着力重点,才能运用更新理念、更广视角和更多举措履行自己的职责、担当应有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把握这种机遇,关键要看我们在认识上是否到位,工作作风上是否到位,工作水平上是否到位,工作落实上是否到位,特别是主动作为、创新工作的意识是否到位。这几个方面都解决好了,机遇就会变成动力,我们就没有干不成的事。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政府法制机构必须切实增强 “四种意识”,努力扮好“四个角色”: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当好参谋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府法制机构的根本职责。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关键阶段,推动经济平稳增长、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盯大势、想全局,还要谋长远、抓大事,把工作重心放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动。从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出发,吃透上情,摸准下情,贴近实情,为党委政府及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推进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决策参考。
      二是增强创新意识,当好开拓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对象、方式、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法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我们一定要主动适应法治建设形势的新变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坚持改革和创新并重、法治与服务并重,用创新求得突破,用创新做好服务。要用改革的理念和创新的思维去谋划推动工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当好开拓者、先行者、实践者。
      三是增强主动意识,当好服务者。政府法制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主动参与,积极作为。要主动为政府工作法制化提供服务,在重大决策、政策制定及重大复杂涉法案件处理等方面,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要主动为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努力为他们推进依法行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解决问题。要主动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服务,切实关注民生问题,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咨询和帮助。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当好监督者。法制办是政府的“安全卫士”,每项法制工作都彰显着担当和责任。法制机构不是“橡皮图章”,法制干部也不是“和事佬”。在政府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要敢于旗帜鲜明地说不;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对违法行为必须理直气壮地撤销;在开展执法监督时,对违法执法行为要敢于查处。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监督者,切实对党委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
      三、  趁势而上,奋发作为,全面落实政府法制工作新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把握大势、创新思维、抓主抓重、奋发有为,全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要对接落实省委《意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和省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务环境的意见》的任务和要求,逐项逐条梳理、建立工作台帐,深入研究、全面落实。对已有的措施,要加强督查,盯紧抓实见效。对正在研究或准备推出的措施,抓紧研究推出。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要健全考核机制。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积极探索建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科学制订考核指标,合理设置考核分值。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和指导功能,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采取建立日常考核、扩大公众参与度、通报考核结果、加强跟踪整改等方法,有序组织开展考核。三要强化示范引导。启动县区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工作,每个市州确定一个条件成熟、工作扎实的县区作为示范联系点,制订创建标准,明确包抓单位,加大创建力度,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加快推进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培育指导,不断扩大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四要加强学习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这一主题,采取政府党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充分利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和 “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要按照站位高、视野广、理念新、谋划远的要求,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要注重立法的精准性。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降低改革发展的制度成本。当前,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产业、新能源产业、区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切实做到立法与决策的高度统一。同时,要牵头做好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建立立改废清单,确保法制统一。二要注重立法的科学性。规范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尽快修订《甘肃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探索多元化的立法起草机制,涉及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规章草案,逐步由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组织起草,对部门争议较大、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重要立法事项,要建立论证咨询机制,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拓展立法参与渠道。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选择1—2部实施三年以上的政府规章,对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评估。三要注重立法的民主性。坚持开门立法,建立立法项目征询和论证制度,通过平面、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邀请法学专家、相关部门、民主党派、特邀监督员参加立法项目论证和立法草案论证。四要注重市州立法权的实施。要积极做好授予立法权后市州政府立法的准备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带头学习立法法,吃透法律精神,熟悉立法程序,把前期基础性工作谋划到位,积极参与到地方立法的探索和实践之中。省法制办拟于近期召开全省首次政府立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
      (三)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要抓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政府下移,积极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深化嘉峪关、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在全省全面推开。除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监管以外,都要逐步实现执法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实行属地化管理。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次执法问题。二要抓规范执法。各级执法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厘清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各部门要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省法制办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培训考试工作,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资格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三要抓执法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制定工作规则,聘请第二届省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以更高标准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一要加强学习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利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前这段时间,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分期分批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准确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省法制办将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年内举办行政复议应诉法律制度培训班,对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进行集中轮训。二要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三要推进试点改革。适时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难点问题,探寻破解之道。结合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实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有条件的市年内都要积极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并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项经费、办案场所、装备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四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依法组建仲裁机构。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协调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建立联合培训和调研机制及司法建议反馈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五)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完善规范性文件“四级政府、三级备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一要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要正确处理好规范和审查的关系,对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法定时限内准确高效地审查办结,对触碰“红线”的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解释权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机制,拓宽文件审查部门和公众参与渠道。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擅自设置审批、发证、收费,特别是含有地区封锁、部门保护、行业垄断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三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探索实践,指导各市州有序推行,并逐渐向县区延伸。选择10个省级重点执法部门,在其系统内部推行“三统一”制度。
      (六)以更优的服务为政府做好法律事务协调办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一要审慎办理涉法事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政府对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多议大局之事、多立发展之论、多献务实之策,为政府决策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要全面推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各市州要加快推进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专家队伍,年底前实现各市州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全覆盖。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县级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认真做好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工作,使法律专家咨询委员更好地发挥"外脑"的新型智库作用,为政府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要推行法律专务制度。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行政府法律专务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办法,逐步在省市县三级配备法律专务。
      四、凝心聚力,求真务实,激发狠抓任务落实的新状态
      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我们一定要尽快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激发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新状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提升能力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和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政府法制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仅靠过去那点知识家底、传统思维和惯常做法干工作,难免会“老马拉新车”,很难驾驭。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全面加强政府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行政复议队伍、法律咨询服务队伍建设,推进政府法制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要把法制业务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养成持续学习知识、持续思考问题、持续研究工作的好习惯,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理论水平,又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改革实践中增长才干。通过定期培训、集中轮训、在线学习等方式,全面加强知识储备,掌握法律知识,提升法律专业素养,真正成为法制工作的行家里手。省法制办拟于下半年举办新任市州法制办班子成员和县区法制办主任培训班,学习最新法治理论,掌握政府法制工作实务,提升管理政府法制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把效能风暴、先锋引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联行动中广大法制干部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工作作风上取得的成效发扬光大,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履职,自觉、自愿、自主地参与到政府法制建设中去。特别是在依法行政指导、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备案审查、法律服务等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迎难而上,敢于维护法制权威,树立法制干部的新形象、好形象。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转化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力量。
      三要强化机构队伍。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全省市州政府法制机构除平凉市外都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人员相对增加,力量逐步加强。但全省县级法制机构大都是挂靠在政府办或是挂个牌子,机构不健全,干部配备不到位,法制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些市县领导对法制工作不够重视,同时也存在一些法制干部自身懈怠、不思进取、主动作为不够等问题。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省委贯彻《意见》对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都提出明确要求,刘伟平省长在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行政复议力量,责成省政府法制办提出意见,省政府将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抢抓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契机,积极主动地做好向市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协调工作,力争机构得到加强、编制适当增加、经费充分保障。同时政府法制干部要牢固树立有为有位、守土有责的思想,适应新常态,主动新作为,真正成为政府的高级参谋和得力助手。
      四要狠抓督查落实。抓好落实,光靠自觉不行,还必须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按照省委“工作落实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要细化分解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将责任具体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处(科)室、落实到人员,落实到时限。要建立流程式工作规范、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倒逼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同志们,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全省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广大法制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担当,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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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