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在2015年全省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深化改革 巩固成果 积极拓展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省高校纪工委书记
张 晶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受省教育厅党组委托,现就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简要回顾,对2015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动,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出坚实步伐。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教育系统党组织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抓组织推动。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6次厅长办公会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议题。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依据责任清单,分层次、分类别逐级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担子、交任务,传递责任、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先后对14个市州的市县教育局、省属高校、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系统主要负责同志把主体责任时时记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二是抓制度建设。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细化了“六个一”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修订、补充、完善了对下约谈、廉政考试、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三述”等18项配套制度,使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各级教育系统党组织大力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定不移推进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教育综合改革、农村乡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能力建设等重大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和稳步推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坚持以上率下,聚焦“四风”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紧盯节假日以及毕业、入学等问题易发的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持续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2014年,驻教育厅纪检组共受理查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问责处理6人。
(三)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岗位职责,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电子监察,通过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范腐败风险、堵塞腐败漏洞。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坚持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厅党组参照省委“三述”办法,制度下沉一级,实行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先后约谈6位厅机关处室、12位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对40位新任厅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23所省属高校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领导干部“三述”。强化审计监督,组织省属高校对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内部审计,对9个厅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督促整改落实、规范财务管理。
(四)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教育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集中开展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违规招生、教育惠农资金管理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并将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对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我们的一些做法得到了驻教育部纪检组的充分肯定,以《简报》的形式在全国推广交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持续加大查信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驻厅纪检组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案件直查直办、重点督办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驻厅纪检组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4件,对教育部、省纪委转办的8件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了直查直办,对44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共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24件。通过严查快办、倒查追责,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
一年来,教育战线党的纪律刚性约束明显强化,从政、从教和育人生态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教育领域绝非一片净土,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高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清、压力传导不畅、办法措施不多、职责履行不力;有的地方、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教育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存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甚至“打空枪”“走过场”,治理情况无结果、不报告的问题;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还存在深化“三转”进展不平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人力、能力与执纪监督任务、责任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以松不得、等不得、退不得的坚强意志,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践中,要坚持把握大局、抓住关键,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抓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党的纪律、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全面落实教育重大决策部署,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体现在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省委决策落地生根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在教育政策制定的政治审核中,贯穿到办学理念和实践中,落实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健康的政治生态。
二是要严守组织纪律。严明组织纪律,核心是增强党性意识,基础是落实组织制度,关键是强化管理。要强化组织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决策要求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行选人用人工作纪实制度和倒查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严格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绝不允许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违反程序,擅自作主;绝不允许搞“萝卜选拔”和“逆淘汰”。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三是要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明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教育部“23条禁令”和高校招生“十公开”要求。今年,要围绕体育、艺术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域,加强政策规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要严肃教师工作纪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肃查处道德败坏、侵害学生、有偿补课、学术不端、贪赃枉法行为,使广大教师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
四是要严守财经纪律。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国有资产监管,理顺产权关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要严格教育收费纪律,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持真查、严查、细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要继续巩固、深化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以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行为的专项治理成果,强化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要规范高中涉外办班和高校办班行为,对普通高中“国际班”“国际部”和高校“天价班”进行系统清理和专项治理,严查培训中的腐败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转”要求,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和倒逼机制,通过问题清单,将纠正领域内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工作责任传导给业务主管部门,通过会商、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监督方式督促落实整改。
(二)抓责任追究,扎实推进“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
一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省委把今年确定为“工作落实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务必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大力推进“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地见效。要牢牢扭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好分内之事、尽好应尽之责,精耕细作种好“责任田”,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础在党组织,关键在“一把手”。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以身作则,真抓、实抓,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
二是要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范围和“一岗双责”要求,分级负责,确保党组织“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要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边界,既不能由党委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监督责任,也不能由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要建立工作报告机制,重要情况、重要事件要在24小时内报送信息,发生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要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报告机制,坚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是要深化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完善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严禁变相审批。要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申报程序,消除项目、资金审批“灰色地带”。要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要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要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围绕重大决策、招生考试、科研管理、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校办企业、学术风气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防控措施,切实防控领导班子、部门、岗位和个人在决策、执行、监督环节中的廉政风险。
四是要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三述”制度、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廉政考核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十个一”工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省委决定,从今年开始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大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是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解决文山会海以及乱摊派、评比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自觉做到要求严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胜于一般干部,以行动做无声的命令,以身教做执行的榜样。要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
二是要突出整治重点,从严管理干部。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严肃追究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的责任。要密切关注教育领域政治生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新问题、新动向,把靠山吃山、雁过拔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违规支出、私分滥发;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等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教育重大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作为纪律检查的重要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者严肃处理,让破坏纪律者付出代价。
三是要营造氛围,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干部师生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研判,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用好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要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把好教育传播中的政治关、纪律关。要积极营造教育反腐的浓厚氛围和“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环境,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四)抓查信办案,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要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进一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科学发展,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案件;坚决查处校办企业、附属医院、基建工程和招生录取等领域腐败案件。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要重点查处。
二是要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定期清理、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实行审查结果“一把手”签字背书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及时处理、该移送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对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是要创新查信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高校纪委和“教育纪检监察骨干人才库”的作用,探索开展异地核查,交叉办案,提高查信办案的效率。健全完善与地方及省属高校的案件线索沟通、案件查办协同、案件处理协调、办案工作交流、案件舆情应对、办案成果运用等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层督办制度,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巡查和重点巡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五)抓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关心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班子、建好队伍。对过去选配但不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的纪检干部,该调整的要及时调整;认真落实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努力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要积极支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查信办案提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思践悟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注重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品格,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履职能力和担当自觉。要把对党忠诚落实到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上,奋发有为、心无旁骛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纪委书记要率先垂范,领班子、带队伍,严格管理监督,带出一支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对那些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问责,坚决纠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要严肃查处,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开弓没有回头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