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纪委五次会议决议 马光明讲话

11.02.2015  15:32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酒泉市第酒泉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5年2月9日中国共产党酒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酒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在酒泉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8人,列席146人。

  市委书记马光明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王三运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主要任务。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洁岚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严明纪律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了2014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了近年来的工作体会,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王三运同志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全力以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讲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张晓兰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主题鲜明,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马光明同志的重要讲话,针对我市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表明了市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三转”进程,强化“两为主”要求,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全会认为,党委的坚强领导,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书记带头履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示范标杆;班子成员主动担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力推手;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支柱;群众广泛参与,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社会基础。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委全委会议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绝不容忍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第二、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全面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审核把关,年内完成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的调整。加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建设,制定出台《关于重新整合市直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扎实推进“387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建立健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机制制度。深入推进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年内分两次组织七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第四,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作风整治重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本地本部门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第五,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增强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引领任务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实现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