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彻查投资公司非法集资
兰州晚报讯(记者袁文波)11月6日下午,记者从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清查整治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获悉,甘肃省工商局将利用3个月时间全面清理整顿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同时,从即日起到2015年2月28日期间,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公司外,暂停办理以境内自然人投资为主的投资公司的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
制图韩征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高发
随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放宽准入条件、实行抽查监管等措施的施行,也为非法融资提供了一定空间,再加上监管主体不明确,造成了监管真空,使非法集资频发高发。当前,非法集资领域已渗透到农业、房地产、商贸、建筑、金融等行业,形式由生产经营投资直接发展到吸收存款,由单一债权发展到股权甚至债权、股权相混合,由单人作案发展到组织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尽管职能部门已经开展了对投资公司的规范整治和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清理规范,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两类公司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向不特定人群散发彩页传单、在报纸等媒体发布非法广告、承诺高额回报等违法行为并未就此收手,而且有逐渐演变为百姓理财渠道的趋势。
今年已新增此类公司1258户
近两年来,投资公司数量增长很快,截止9月底,全省共有担保公司455户,其中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395户,非融资担保公司50户;全省共有投资公司3807户,遍布14个市州,其中兰州市有1881户、占49.4%,张掖、平凉、酒泉都在200户以上。两类公司中仅今年新登记注册的就有1258户,占总数的32.6%。
据介绍,尤其严重的是,不少外省的投资公司,如河南、山东、山西等省的投资公司或个人,来甘肃设立分公司或注册成立投资公司,公司门面装修仿照银行营业网店,超范围经营资金融入融出业务,高息放贷、无抵押放款。一旦出现资金断链,这些人就关门溜之大吉,或者直接卷钱跑路。兰州、酒泉、庆阳、嘉峪关、白银等市州都有发案,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11月3日,郝远副省长再次召开“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上升的势头,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由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由工信委负责融资担保公司,由商务厅负责典当行,由工商局负责投资类和非融资担保等无任何前置审批手续的公司。
“明查暗访”全程清理整治
按照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系统将采取现场清查、核对质询、走访客户、秘密暗访等方式,对企业业务运营和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依法查处涉及金融类、融资性担保等需经前置审批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或其他登记事项的行为,发布非法集资的违法广告等行为。也就是说,要对这两类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经营场所等进行全程清理整治。
对超范围经营特别是对涉嫌搞民间借贷、非法吸储存储、高利转贷、非法担保等行为的公司,工商部门将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其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对不构成犯罪的,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查无下落、拒不配合检查或已实施了处罚的企业,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并登报公告。
省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对各类投资公司进行集中清查整顿,从12月10日起转入对此类公司的整治规范阶段,重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此外,从即日起到2015年2月28日期间,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公司外,暂停办理以境内自然人投资为主的投资公司的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
公司名称要与经营范围对应
按照要求,工商登记窗口严把投资公司或非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审查,公司名称要与其经营范围相对应。不以担保或投资为主业的,名称中不得标明“担保”或“投资”字样。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在名称中标明“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或“非融资性担保”字样;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在名称中标明“融资性担保”或其他具体融资性担保业务字样。
凡是含有“担保”“信用担保”等较笼统的或容易引起公众误解的经营范围,一律不予核准。对金融、类金融或带有金融属性类业务,不得纳入投资(咨询)、金融服务(咨询)、非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对以前核准登记的担保企业名称与经营范围不相符的,要责令限期予以变更登记。对从事具体行业和具体项目投资的,按相应的具体行业和具体项目投资核准,经营范围中不单纯使用“投资、投资咨询”等较为模糊的用语,不予核准“融资、理财”等金融类业务的经营范围。如从事项目投资、实业投资的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按“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核准,从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的按“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核准,从事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的按“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核准。投资公司不能以投资的名义违规放贷,不能以各类理财违规揽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