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黑除恶进行时】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申某东白某军等人涉黑案

13.06.2019  14:3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庆阳市铁拳砸黑恶,利剑斩民害,一举摧毁了以申某东、白某军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

随着审判长的法槌一锤定音,6月10日,申某东、白某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本次宣判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申某东、白某军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成员多,是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也是庆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判处的首起涉黑案件。

2017年7月,庆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以申某东、白某军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进行立案侦查。

白某军团伙长期在环县、庆城多处工地以暴力威胁施工人员和竞争对手,迫使工地签订供水合同,垄断油田井场供水。

同时,申某东团伙经常在庆阳市西峰区的一些娱乐场所寻衅滋事、持械伤人,强行索取“保护费”。

专案组查明,以申某东、白某军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先后实施刑事作案11类57起,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受理申某东、白某军案件后,召开了10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庭审中,法庭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逐起组织举证、质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最终形成判决书15万多字258页。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宣判。

法庭宣判,主犯申某东、白某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对申某东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对白某军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8名骨干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涉案人员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甘肃台综合报道。

记者:甘肃台 柴宗强 徐煜旸 张钰泰 庆阳台 刘若晨 李登龙 吴跃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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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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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