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中国兰州网12月31日消息 大数据平台助力信息化精准扶贫、企业分红破解“空壳村”现象、搬迁造福工程加快50万人口脱贫……在“十三五”即将开篇之际,福建提出将在2018年实现现行国定扶贫标准扶贫对象全部脱贫,吹响脱贫攻坚“冲锋号”。
日前举行的福建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按照全国以人均年收入低于2736元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福建省大约还有农村贫困人口50万人。由于贫困人口分布较散,而且多处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和经济发展条件较差的山区、革命老区,福建省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福建省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将争取在2018年实现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约5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实现省定扶贫标准的122.7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为保证扶贫工作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确保脱贫工程可持续,福建计划加快构建扶贫信息大数据平台,连接2200个贫困村,录入每个贫困户的基础信息,实现全省综合信息化管理。
“宁德将争取在明年3月前完成大数据平台的建立。今后,即使海外侨胞想支持扶贫,直接点开网页就能看到我们工作的具体情况。”宁德市委书记廖小军介绍,不久前曾有企业家提出要捐款给当地的畲族村,但苦于相关扶贫档案不健全而未能及时捐出。这对地方政府提出更高要求,必须重视扶贫管理模式创新,提高扶贫脱贫的精准度。
“扶贫工作可持续,重点在于增加村财收入。如何破解财政‘空壳村’现象,不能拿专项资金撒胡椒面,而需要创新更多办法。”三明市委副书记余红胜说,目前该地出台政策,带动部分村级资金入股到地方龙头企业;每年分红收入的40%返回村财,60%资助贫困户,贫困户脱贫后再将股权收益收回村里,以此实现“村财共享”和“可持续扶贫”。
为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现实难题,福建在“十三五”开始之前加快部署全省搬迁造福工程。福建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将在2016年、2017年分别安排扶贫搬迁25万偏远地区、生活条件恶劣的农村人口,每年建设100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和100个5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结合地方新型城镇化,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福建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脱贫攻坚关键在于“精准”“时限”和“责任”,只有聚焦“精准”,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分类推进帮扶措施,与“三农”工作良性互动,狠抓责任落实,才能切实提高扶贫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