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发布春节空气质量情况

15.02.2016  10:26

  2月14日,市环保局发布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总体情况。2月7日至13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52至155之间,其中达标2天,轻度污染4天,中度污染1天。

  据介绍,造成空气质量超标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由于除夕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纸造成污染物显著升高,今年我市虽采取了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划定禁放区域,但除夕当天烟花爆竹燃放仍对城区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根据各测点位实时监测数据来看,2月7日(除夕)白天城区各点位空气质量指数较为平稳,维持在100左右,19时为轻度污染117,自20时开始,随着城区焚纸及燃放烟花爆竹数量增多,城区空气质量指数急剧上升到145,接近中度污染,到21时即达到重度污染241,22时达到第一个高峰275,8日凌晨2时达到第二个峰值286。城区各点位污染物浓度在燃放烟花爆竹及焚纸期间浓度较高。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春节期间我市维持高度静稳天气,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导致城区污染扩散能力基本丧失,污染物无法有效稀释和扩散。从2月7日起,我市转为静稳天气,连续6天,直至2月12日,污染物不断累积,故而造成连续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