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落实“三到位”

15.02.2016  18:04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七里河区积极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做到了“组织领导、分工落实、督导检查”三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七里河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牵头,公安七里河分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工商局、区工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区文体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及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七里河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及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七里河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及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实行县级领导在国测点带班制度。

  二、分工落实到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铺、学校和居民社区,在全区所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要道、商业网点、居民小区、楼群院落张贴了《禁放限放烟花爆竹规定》、《保卫蓝天 我们一起行动----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共计150000张、温馨提示15000份,制作悬挂宣传条幅1350条,张贴海报500份;购买配置喇叭100个、播放式音箱50个进行音频循环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同时,在沿街餐饮单位开展专题宣传,在全区酒店门口统一制作放置冬防期间禁放提示牌,起到提醒警示的作用。二是加大违规经营、销售、燃放整治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做到逐人登记造册,逐人见面谈话,逐人落实监控措施。强化网格巡查力度。认真履行日常巡查职责,网格员、楼院长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辖区婚丧嫁娶、乔迁、开业等相关信息,采取提前打招呼的办法,做好事前管控。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已经批准或可能存在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违法销售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进行依法查处。三是严控重要节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在农历小年、大年三十、正月十五等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要求,各责任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整治,确保“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四是推进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承诺管理。公安七里河分局、区住建局、区食药监局、区商务局分别与全区宾馆、物业公司、酒店(饭店)、汽车销售点签订禁放承诺书,落实监管责任,杜绝了因婚丧嫁娶、购买汽车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五是切实加强大气染污防治示范区建设。严格落实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密度,确保示范区达到了“三无一禁”的要求。

  三、督导检查到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烟花爆竹管控和示范区污染治理工作列为日常督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督查中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乡街、部门转办,并进行跟踪督查落实;同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也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做到了人员、责任、任务、时限“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