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2015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14.08.2015  13:27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有关要求,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审计质量管理控制制度,着力当好政策落实的“督察员”、深化改革“催化剂”、经济发展“安全员”、反腐败“利剑”、公共资金守护者和权力运行“紧箍咒”,审计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审计质量稳步提升,为服务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夯实审计执法工作基础

我们在审计实践中注重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普法工作为平台,把质量控制和管理作为切入点,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夯实审计工作基础,形成了“以责任为根本,以质量为重点,以审理为防线,向整改要效果”的新格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审计质量控制结合起来,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为切实加强审计质量管理控制,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或完善了《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审计质量控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优秀项目评选办法》、《审计项目定额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甘肃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意见》;为了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核查工作,提高核查结果的运用水平,继2010年省政府颁布的《甘肃省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办法》,2012年我厅起草了《甘肃省社会审计报告质量核查结果运用办法》和《甘肃省社会审计机构实施政府审计事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2个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厅提请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大审计力度;为了规范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防范审计风险,靠实工作责任,2015年初,我们针对近年来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移送处理事项不断增多的实际,制定了《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好职责分工,提高移送案件质量;按照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为切实规范审计组审计执法行为,靠实岗位职责,印发了《审计组若干重要事项操作指引(试行)》,重点对审计外部调查、与有关单位负责人沟通、重大事项查证与报告、审计组会议、审计资料管理、现场审计进度管理、审计报告编审七个方面重要管理事项作出规范性指引,明确并固化了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要点位的具体操作流程、方式、方法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组及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

(二)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审计项目规范化结合起来,质量意识不断强化。我们把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作为审计质量建设的“一条主线”来抓,强力规范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行为,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切实打牢审计工作的基础。在近年来审计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厅党组始终坚持谋求审计质量的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要求审计质量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坚决做到“一个到位、六个不能错”。“一个到位”是:在审计组进点初认真开展被审计对象背景情况调查,制定富有个性化特征的审计实施方案,并要求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做到执行到位不变调。“六个不能错”是:审计程序不能错、事实认定不能错、适用法规不能错、定性评价不能错、处理处罚不能错、文字表述及数据不能错。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切实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依据财经和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有力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下大力改进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严把审计质量总关。坚持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积极构建审计质量“大格局”,全面提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

(三)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审计项目三级复核结合起来,严把质量关口。我们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积极推行“报送与现场”审理双轨并行机制。对一般性审计项目采取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向审理工作部门报送审计项目资料形式进行审理,对重点审计项目将审理关口主动前移,审理人员深入审计一线开展现场全程跟踪审理,增强审计质量管理控制的时效性、针对性。教育广大审计人员充分认识树立严谨细致工作作风的极端重要性,以 “工匠精神”,对“每件产品”、“每道工序”都凝神聚力、精益求精。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贯彻到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审计记录、审计事实认定、数据勾稽关系、法律法规适用、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和审计复核审理等各个细微环节,在精细化上下真功夫;严格落实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要求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在狠抓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核,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对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资料的复核两个环节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和发挥审理工作部门在审计质量管理控制中的龙头作用。不断拓宽审计项目审理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式,认真查杀质量“病毒”,担当起质量控制“防火墙”。对业务部门提交审理的项目资料不全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实行退回、限期补正机制;法制工作机构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审理做到“十查十看”,即: 一查 审计实施方案,看编制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执行性。 二查 审计记录,看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查 审计证据,看取证的合法性、充分性和适当性。 四查 审计报告揭露的违法违规问题小标题和审计事实表述,看问题定性和事实表述的的准确性、完整性。 五查 处理处罚措施,看作出决定的合法性、恰当性。 六查 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看是否坚持原则或对合理意见进行了采纳。 七查 同类项目对同一性质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看问题定性及处理的一致性。 八查 定性和处理法律法规引用,看适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与定性、事实及处理意见的吻合度和关联度。 九查 审计程序,看法定程序执行的合规性。 十查 审计业务文书,看格式的规范性和表述的严谨性及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在做好厅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基层审计机关审理工作。针对近年来对市(州)、县(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强化审计项目审理环节为突破口,以收紧把好审计质量总关口为出发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审计机关项目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目前基层审计机关项目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保证审计质量。要求各市(州)、县(区)审计机关充分认识推动审理工作对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针对目前部分市(州)、县(区)审计机关配备的审理力量不足、审理人员专业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审计质量把关的层次和水平不是很高、审理工作开展良莠不齐的现状,要求切实重视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审理相关制度,优化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细化审理内容和要求。按照以审计报告为总揽、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以审计证据为核心的审理思路,强化全程质量控制与突出审理重点相结合,对重点问题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审理,针对不同的重点环节和风险点采取不同的审理措施。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隐患及时指出,对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问题在审理意见书中如实反映。对统一组织的大型审计项目、行业性审计项目、案件移送、要情专报等,采取提前介入审理、过程跟踪审理等方式,确保审计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适当。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方面遇有重大争议的事项,严格实行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议制度。要求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执法行为不规范和影响审计质量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后,在审计业务整训会上严肃通报。

(四)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审计项目风险防控结合起来,审计处罚不断规范。根据我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甘肃省审计厅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3部法规、规章的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了参照执行标准,全面规范和制约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了对审计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要求实施审计处理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手段、后果及改正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不予处罚的权限;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依法保障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审计组所在部门提出的审计处罚意见,必须经法制工作机构或专职审理人员审理后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提议,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同意后,召开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审计处罚决定前,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上级审计机关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责成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此外,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执法权限,根据审计署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及时下发了《关于明确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的通知》,强调在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审计执法不越权、越位。2013年,为了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打击和遏制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我厅分别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税审协作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了惩治职务犯罪和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为了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工作质量,2015年,我厅聘请了1名常年法律顾问,对审计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了审计执法权力清单,对审计处理处罚权的法规依据、监督内容、工作程序、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4类16项,做到审计执法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使审计执法权在阳关下运行。为确保审计权力事项依法依规和准确完整,我厅还按照不同行政权力类别和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办事方便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抓好检查,重视整改,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我们把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两个重要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活动。坚持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机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审计工作严肃性和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一)检查、评优“双驱动”,审计质量提升明显。多年来,我们将全省审计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有力抓手,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每年都制定下发《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审计署审计文件材料立卷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从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9个方面,60个小项明确质量检查标准和要点,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调研。每检查一个单位,都分别组织召开全局审计人员会议,反馈检查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国家审计准则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务求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每年检查工作整体结束后,我们都进行了认真汇总分析,按照“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汇总分析基层审计机关和省厅审计质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撰写印发《市县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和审计整改检查情况的通报》和《厅机关审计质量情况的通报》,以全省审计机关视频会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直接点到具体项目,不遮丑、不护短,将问题直接点评到具体审计项目、具体承办审计人员,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实践证明,这种检查和讲评形式,使审计质量提速快,效果好,得到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的普遍欢迎。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能够认真学习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依法审计的意识明显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同时,坚持组织开展年度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从审计实施规范化、审计成果两大部分64个小项进行量化打分,设定了严密、科学的优秀项目评选标准。每年都评选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30个,鼓励了先进,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强化了质量意识,涌现出了不少精品审计项目,充分发挥了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审计、整改“两手抓”,整改落实富有成效。我们一方面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另一方面,坚持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审计项目全面完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狠抓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执行力。上半年,我厅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对省厅2013年以来直接实施的34个市州、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一方面检查各审计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跟踪回访了整改情况,收集整理了整改资料。另一方面赴被审计单位查阅相关账务资料,逐一核实整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跟踪督查,有效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据统计,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90.24%,审计建议采纳率达到100%;根据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滞留闲置、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随意调整计划等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我厅提出了完善规定制度、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的审计建议,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和项目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程序、报账资料、部门职责和监管作了具体要求。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从源头上强化了管理,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了公告公示制、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规范了财政扶贫资金财务收支行为,促使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更加科学规范,从制度上消除了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隐患;针对审计整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 积极宣传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审计组利用现场审计机会,向被审计单位积极宣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及时以正式文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二是 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坚持审中督促和审后检查相结合,建立审计整改情况督查台账,实行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加强动态跟踪监控。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将以前年度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本次审计实施方案中的一个审计事项,检查整改情况。按照“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督查”的原则,审计组加大审计后整改跟踪督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情况,将审计组督促审计整改的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考核,同时有重点地赴被审计单位实地督办、检查。 三是 进一步完善落实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对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和外资运用等项目审计结果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和《甘肃日报》向社会公布。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并对拒不整改的被审计单位予以曝光,形成了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效结合,促进了审计整改效果,体现了审计监督的真正目的。从2015年开始,我们以职权分离为原则,大胆探索实施审计权能“四分离”模式改革,将与审计业务密切相关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内部处室设置重新划分为计划、审计、审理、执行四个部分,进一步统筹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审计监督效能,对审计管理的创新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持证、亮证“两要求”,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的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要求,我厅在完成全厅196人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筹备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配发了“依法行政文件和法律法规汇编”资料,并督促全厅审计人员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换证和法制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迎接省政府法制办的审核和考试。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换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中,我厅合格率达到99.3%,195人获得了行政执法证件,审计人员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计算机水平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一致好评。目前,我厅审计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可以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在线查询,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了切实加强审计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我厅建立了审计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制度,从执法能力测评、亮证执法程序、执法证件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 严格持证上岗能力测评。为增强审计人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实行了持证上岗能力审查机制,促使审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每年对执法证件进行年审时,组织开展一次审计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检验衡量审计执法能力。对成绩不合格人员,专门组织集中学习培训,补考成绩合格后,方可通过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具有审计执法资格。 二是 审计执法中做到亮证执法。按照审计法、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规定,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进点和对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外部调查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确保审计执法程序合规。 三是 明确审计处理处罚权。要求在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处罚决定书的末尾段,必须载明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号和审计组至少两名审计人员姓名及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廉洁从审,文明执法,着力打造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文明审计、廉洁从审是依法审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是审计工作的保障线和高压线。我们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把普法宣传与廉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审计铁军,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助推依法审计。2010年,我厅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2015年2月,我厅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称号。多年来,我们以“文明、和谐、发展”为主题,不断创新载体,拓展内涵,使文明创建的“软力量”有效转化为审计工作的“硬实力”。紧扣“围绕审计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审计”的理念,按照“一个目标、两个加强、三个创新、四个到位、五个一流”(围绕“一个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立足“两个加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注重“三个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教育培训到位、机制制度到位、文化建设到位;力争“五个一流”: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行风、一流业绩、一流形象)的总要求,把文明创建与人才强审相结合、与管理促审相结合、与廉洁从审相结合、与文化兴审相结合。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成果为基础,持之以恒推进审计工作与文明创建同向并进。在文明创建活动中,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深化学习,持续提升干部素质;以人为本,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履职尽责,努力争创一流业绩;改进作风,牢固树立清廉形象。

(二)建立健全行为准则制度,促进廉洁自律。我们在细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等10项廉政建设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在约谈我厅党组书记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厘清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明确廉政防控措施,形成了立体化的内部廉政管理网络。厅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人员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承诺书,建立了审计人员廉政档案,要求领导干部和广大审计人员以廉政准则为镜,筑牢思想防线。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纪检部门同志不定期深入审计现场,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廉政巡查,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廉政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实做细廉政监督。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现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执行审计任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制定了《审计组临时的党支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靠实廉政责任,确保审计组人员廉洁从政、廉洁从审,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审计廉政风险,制定了《审计组廉政管理办法》。

(三)以审计组廉政建设为重点,抓好监督检查。我们着重把握好“三个关口”: 一是 审前警示关。审计组进点前,厅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都要召开审计组廉政纪律会议,紧紧围绕审计质量生命线、审计纪律高压线、文明审计保障线的“三线”教育,反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将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计人员保密守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一并作为审计通知书的附件送达被审计单位,并在审计通知书中列明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审计组在审计进点前,要向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提交“遵守廉政规定承诺书”。 二是 审中提醒关。现场审计期间,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及廉政举报电话。厅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同志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对审计组执纪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申审计纪律,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了解审计人员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 审终讲评关。现场审计结束后,纪检监察人员回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组执纪情况。审计组组长及时组织对审计现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廉政保密纪律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并提交审计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到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进行讲评,并把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记入审计廉政档案,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先进单位(个人)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探索创新廉政监督模式,提高监督时效性。建立了审计人员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对廉政系数较低的环节重点加强改进。要求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主体责任,对审计组人员严重违反廉政规定的将追究处室主要领导和分管厅长的责任。审计组设立廉政监督员,由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审计组人员的廉政情况监督,对存在的不廉政行为及时向审计组组长报告或直接向分管厅领导报告,增强了审计现场廉政监督的有效性、时效性。在审计外勤经费结算上,改变了过去由审计组人员办理外勤经费结算手续的模式,实行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统一到审计点结算审计组外勤经费,从机制上预防和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在我厅门户网站开辟了“廉政建设网页”,宣传廉政制度,设立了审计机关“领导网络信箱”和审计人员“廉政投诉网络信箱”,听取公众建议,接受公众监督,“阳光”行使审计权力。

四、理清思路,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总结我厅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审计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审计人员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能力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由于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致使一些审计项目规范化程度还不是很高,审计建议从宏观和全局的层面揭露体制障碍、机制和制度缺陷还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考核,狠抓审计质量控制各项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适应审计工作新常态,打造审计升级版。

(一)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 深入学习宪法,全面掌握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关于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使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 二是 深入学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使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到新的高度。 三是 深入学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法规,特别要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或提出移送主管机关处理的意见。同时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全面把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战略和方针政策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是 深入学习机关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审计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推进审计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对日常生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审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遵守法律的意识。 一是 严格遵守审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和审计程序实施审计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制定好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做好审计记录,按照规定程序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止出现该审计的没审计、该发现的没发现、该报告的不报告、该处理的不处理、该移送不移送等问题。 二是 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公务员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审计纪律以及审计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大力弘扬审计精神,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在审计机关形成敬畏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培训机构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将法制培训贯穿到审计人员职业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使法制培训工作进一步日常化。加大对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普法用法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营造严格依法审计的良好环境。 三是 进一步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将法制教育与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职业道德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使审计人员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审计职业道德,提高审计职业道德水平。要进一步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将兼职法制宣传员覆盖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充分发挥其在审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作用。重视利用外部资源,聘请相关的法律专家、依托专业院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审计机关法制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 一是 进一步提高应用法律能力。切实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审计业务组织管理,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积极探索和推广多专业融合、多方式结合和上下联动的审计组织方式,实现审计全覆盖,加大审计力度。总结、推广审计实用技术和方法,运用审计职业判断,及时发现和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提高核查问题的能力。探索信息化环境下实施审计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管理方式,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加强分析研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提高综合分析能力。 二是 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严格执行决策,增强执行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和报告制度,确保实现决策目标,提高执行决策的能力。加强决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督办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提高决策执行的保障能力。 三是 进一步推进文明审计。将文明审计作为审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推动文明审计提供制度保障。在审计过程中,既要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又要以理服人,努力做到依照法律、按照程序、确保质量,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遵守审计纪律,言行举止文明,妥善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关系,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增强审计执法力度和效果。 一是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效益,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政策、体制、机制和制度。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民生安全、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二是 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大审计结果公布力度,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大力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公布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 进一步开发利用审计成果。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作用,全面反映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努力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完善审计专题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切实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拓宽审计成果利用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发提炼审计成果“精品”和“高端产品”,不断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把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密切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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