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监察局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28.07.2014  19:4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事业心,按照厅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7月28日上午,省环境监察局召集全体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了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在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了欧阳坚副书记《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说明,系统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传达了7月24日王厅长在中心组学习时提出的六点要求,对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了全面部署。

会议认为,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是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意见》明确提出全省要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调了各级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必须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厅党组要求上来,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