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出台
28.07.2014 13:0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27日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8章60条,细化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内容。
细则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
根据细则,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重点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地区、部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记者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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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20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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