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态”才是“民本位”的最好体现

28.07.2014  17:43

  昨日,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首次明确建立领导干部轮审制度,即审计机关对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重点审计对象包括重点地区、掌握资源量大的重点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等。(新华网7月28日)

  前不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而在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某些地方政府,为单纯追求GDP而破坏社会总体和谐的例子,例如:不顾缺水的情况大建人造水景,热衷点亮工程、造大广场,人工湖、人造景……一些地方政府片面的理解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含义,为了“视觉效果”而进行盲目性建设、功利性发展,导致“广场热”、“草坪热”、“水景热”等现象大量产生,既形成不必要的浪费,也背离生态城市建设的初衷。

  所以,笔者认为,多地出台新规、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审计的做法是十分科学和有必要的,因为这让生态环境的考核真正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也让生态考核真正成为了决策者们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其实,早在十八大的报告中,就提出了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作出“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有著名的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又提出了“社会和谐红利”这个词,并认为要释放和谐红利,需要协同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方面的改革。在三中全会的改革中也提到了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要求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国家和专家总在提,可现实生活又是怎样的呢?不少地区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效应而乱挖乱采、乱伐乱砍,导致江河流水污染干涸,草原林地荒废干枯,还有的地区为了盲目追求税收的增加,居然公然建立大型的皮草基地,让贩卖国家野生动物皮毛的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因此,笔者认为,作为决策者的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绝不能片面、扭曲地追求面子工程、形象政绩,应当真正将老百姓和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作为发展考虑的首要因素,别再让那些“伪生态”作品碍了公众的眼,伤了公众的心。

  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本应是国人该具备的基本素养,而加大对生态文明的建设,也应是政府的当务之急。所以,笔者认为,面对物质横流的社会中的种种尴尬,有关部门不妨加大对生态建设方面的考核权重,从制度和舆论上给各地政府以约束和激励,才不失为一剂良方,因为“生态文明”才是一笔不可再生的可贵财富,也只有这样的财富才能让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子孙孙幸福万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