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30.07.2014  18:09

  本网讯 7月28日,省司法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委第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主持会议。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委书记王三运和省长刘伟平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内容实、分量重、效果好,是在甘肃省全面深化改革、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体现了中央精神,顺应了发展需要,符合我省实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学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切实加强改进作风建设,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认真研判作风建设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改进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

  二要切实抓好整改。要根据中央第一巡视组关于对甘肃省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仔细梳理分析,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分门别类,特别是对涉及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干警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要逐案回查,保证整改到位。同时,各单位要对中央“八项”、省委“双十条”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对公务用车、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等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履行好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切实增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交8月中旬举办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专题研讨班进行讨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要根据监狱、戒毒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全覆盖,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