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卓尼县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18.06.2019  04:05

近日,卓尼县人民法院对徐某某、马某某、安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庭调查取证,三名被告人从2016年至2018年,在卓尼县区域相互纠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暴力手段,随意殴打他人、毁坏财物、强拿索要财物,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一定区域内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其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恶势力”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按照法定程序,对各被告人的犯罪证据当庭进行举证、质证、认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部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卓尼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等60人参加了旁听。随后卓尼县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审理经过和审判结果。

甘南台报道。

记者:甘南台 常霞 王纯宇 李瑞青 彭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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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琬芮

责编:黄昕鹏

主编:史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