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09.05.2016  10:37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区域合作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全省经济格局优化和区域协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省跨区域协作和省内区域联动协调发展,促进全省经济格局优化和协同发展,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3107号)和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省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合作机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积极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丰富合作形式,推动形成要素有序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协同发展新格局,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培育新的增长极和增长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内外、完善格局。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统筹推进对外开放、省区合作和省内区域组团发展,全面构建优势对接、分工协同、布局合理、多极支撑的国际国内对接合作、省外省内联动协同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全面推进、协同发展。围绕强化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我省比较优势,以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协同发展为重点,积极创新开放开发模式,拓展发展空间,促进省内外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推进区域间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积极采取体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打破行政壁垒,增强区域内政府间互信合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创新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组织、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在承接联动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推动区域协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区域发展战略

(三)全面推进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突出我省向西开放重要门户和次区域合作战略基地地位,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按照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和“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布局要求,依托三大战略平台,发挥我省综合经济文化优势和向西开放纵深保障支撑作用,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重点,着力实施“13685”战略,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和产业文化合作。以重要节点和保税物流区、三大空港、三大陆港和开发区为支撑,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建设外向型产业基地,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制造、贸易物流等产业,发挥我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清真食品等产业技术优势,加快我省优势产能和先进技术向中亚西亚转移,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我省多民族聚集和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交往久远、民心相通优势,促进人文交流合作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扩大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拓展资源开发、产业合作、文化交流的深度广度,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升我省对接中亚西亚、联接南亚、衔接东亚的重要对外经济走廊战略地位。

(四)加快推进我省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认真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我省陇东南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的区位优势,主动作为,加快提升在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分工位势,强化与成渝经济区合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快速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节点城镇服务功能,加强生态保护和大景区建设,突出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文化旅游和绿色生态农产品产业优势,以沿长江综合运输大通道为支撑,促进我省与长江中下游地区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产业分工协作、市场共建共享,拓展我省开放市场和开发空间,形成多极突破、全方位交流的区域协作发展新格局。

(五)加强跨省区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合作发展机制,加强与周边省区和东南沿海地区多层次多维度交流合作。探索我省与毗邻省区合作开放新模式,在基础设施联通、要素资源流动、产业互补和政策协同等领域全方位合作、一体化对外开放,共建国家层面向西开放的战略支撑。推进大兰州经济区与西宁共建兰州—西宁城市群,加强与宁夏沿黄经济区经济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深化河西走廊经济区与乌昌经济区合作,推动酒嘉、金武、张掖与哈密、蒙西共建资源型经济合作区;深化陇东南经济区与关中—天水经济区、成渝经济区以及长江经济带的合作,以交通、旅游、扶贫、生态为重点加强陕甘宁革命老区间的区域合作。积极推进川甘青交界地区文化、教育、旅游、交通等合作开发。推进兰州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和省内大型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区的合作,落实省区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建立产业和经贸合作新机制,共建外贸出口生产加工基地,联合“走西口”。推进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对接融合,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加快资本集聚、资源利用、市场开拓、技术引进。

(六)重点推进省内区域组团发展。发挥我省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通过协同共建、组团发展,加快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培育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

着力推动以兰州—兰州新区—白银为核心区,辐射定西、临夏、甘南的大兰州经济区率先突破发展。发挥兰白核心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定西、临夏资源环境容量保障支撑作用,以建设大兰州、大窗口、大商贸、大枢纽、大产业为目标,统筹大兰州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产业、人口、生态等布局,推进以城际综合快速路网为基础的区域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改善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和人居环境,优化区域内空间开发区结构和产业布局,将大兰州经济区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服务、人才交流、产业集聚、科技创新中心和西部重要的城市群。

强化河西走廊经济区组团联盟发展。立足各组团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整合交通枢纽、产业集群、人文生态等资源要素,加快联合协作和优势互补,推动组团联盟发展,建设河西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示范区。加快推动酒嘉一体化组团发展,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加强新能源、装备制造、冶金、文化旅游产业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打造酒嘉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加快张掖经济区建设,强化生态文化核心竞争力,不断壮大文化旅游和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规模,强化祁连山生态环保与综合治理,推动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建设河西走廊经济区重要枢纽和生态文明先行区。促进金武城乡融合和组团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突出有色金属深加工、化工、食品加工产业优势,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建设资源共享、产业融合、城乡统筹、生态共建的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依托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建设国际空港,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探索文化与经济、社会、生态、科技等融合发展的戈壁绿洲城市发展新模式。

促进陇东南经济区整合协同发展。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为先导,以资源为纽带,优化产业布局和分工协作,加快陕甘宁革命老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强化与成渝经济区合作,培育我省重要的新兴工业化城镇地区和东部经济增长极。增强天水带动区域发展的支撑作用,提升天水区域性交通物流枢纽地位,突出装备制造、电子电器和文化旅游产业,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天水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平庆组团区域内产业分工协作和整合协同发展,加快南北能源通道建设,合力推动石油化工、煤化工、煤电冶产业一体化发展,建设陇东煤炭油气等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支撑全省经济发展和参与区域竞争的增长极。提升陇南经济发展水平,发挥陇南地区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关中—天水经济区与成渝经济区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快以交通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促进特色林果、中药材、电子商务和文化旅游等富民产业发展,提升陇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加快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以促进扶贫攻坚、改善基础设施承载力、增强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快提升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中央进一步推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藏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和国家支持临夏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我省支持甘南、临夏等地区发展的意见和推进全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实施意见,着力改善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条件,稳步壮大以清真食品、农畜产品和民族特需用品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生态修复,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区。加快实施《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我省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意见,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多元富民产业,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实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合作

(七)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我省地缘区位独特、能源资源富集、文化底蕴深厚、支持政策叠加等比较优势,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引领,充分依托“兰洽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中阿穆斯林民俗文化艺术论坛暨中国临夏与马来西亚吉兰丹州、伊朗库姆市清真食品和民族用品展销会、海峡两岸西王母论坛、皇甫谧世界针灸文化交流会等大型节会和我省在白俄罗斯等国家设立的商务代表处、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平台窗口,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统筹推进以经济、文化、经贸领域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以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和打造向西开放平台为重点,以互通有无、合作共赢为基础,协调推进以加快资本集聚、资源利用、市场开拓、技术引进为重点的跨区域合作,拓展我省与合作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空间。突出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区域协调、生态和谐的省内区域组团发展格局,推进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兰州经济区和酒嘉、金武、平庆、天水陇南、张掖等经济组团建设,形成西陇海兰新经济带为主的纵向经济轴带,支持有条件地区加快同城化,借鉴京津冀协同发展经验,提高我省城市群内部协同发展水平,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

(八)推进统一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市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律规章,打破行政封锁和行业垄断,矫正要素配置扭曲,促进各类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联动合作,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和互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建立相对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共认共享,市场监管措施联动。加快“一带一路”区域通关进程,强化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推动口岸执法、关检合作改革,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完善口岸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强化通关、物流、商务等服务功能。

(九)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毗邻省区间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对区域联通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和完善通达能力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6873”交通突破行动,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机场等交通干线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定西—平凉高速铁路,敦格、兰渝、兰合、兰州张掖三四线、中卫至兰州、西宁至合作至成都等铁路和兰州国际班列物流平台,推进临洮至渭源、临夏至积石山大河家、平凉至天水等高速公路建设,实施中川机场二期扩建飞行区工程、陇南成州机场、平凉军民合用机场、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临夏民用机场等项目,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构筑紧密协作、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支持合作共建重要的支撑电源点,加强区域电源与电网联网建设,加快酒泉至湖南、陇东至华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和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善油气输送管道网络,提高能源外送和保障能力。加强跨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6363”水利保障行动,建设水资源配置、综合供水防洪、抗旱、减灾和水生态保护体系,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抢抓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机遇,构筑“信息丝绸之路”,推进兰州区域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搭建国际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平台,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扩大省内网络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规模,提高信息通信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十)加强产业对接协作。结合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我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产业优势和铜冶炼、电解铝、钢铁、水泥等相对富裕产能,依托我省矿产资源勘探、有色冶金等领域技术能力,重点加强与东部行业领先企业技术合作和市场开发,加快建设以有色金属新材料、装备制造、清真食品、民族用品等优势产品为主的面向中亚西亚、中东欧国家的出口加工基地,加快推进西部国际矿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支持酒钢集团收购牙买加氧化铝,推进兰石集团新疆哈密大型煤化工装备制造基地和移动工厂、中国中车集团兰州高端轨道交通装备造修基地等项目建设。支持优势企业通过技术合作、资源开发、承揽工程项目等方式走出去,加快建设甘肃武威全圣实业格罗德诺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为省内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拓展空间。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推进省内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推动重点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平凉煤电化冶基地和嘉峪关煤电铝基地等建设,加快完善提升有色冶金与精细化工、中藏药等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推进大兰州经济区中心城市和辐射区产业分工和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省内城市组团间与毗邻省区的产业协作和合理布局。

(十一)推动科技合作与协同创新。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升级技术需求,加大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再输出,加快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发展“三大计划”,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人才聚集、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生态建设、兰白一体化和产城一体化等“五大工程”,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推动创新突破。全面提升兰白科技改革创新试验区集聚、示范、辐射和带动功能,以完善政策、落实规划、合作交流、培育产业、搭建平台和强化考评为重点,努力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托国家级开发区等重要载体,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形成若干高水平、有特色的优势产业集聚区。支持企业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研发资源,完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专业结对合作机制,建立创新研发联盟,打造以特色优势学科为标志产学研结合的全产业链创新机制和支撑体系。支持省内外区域间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金,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快实施“创业创新平台搭建行动”和“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行动”,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催生新企业、新兴产业行动计划,抢抓国家机遇加快建设一批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动我省开发区与东中部地区合作共建科技创新产业园,加快兰州新区科技创新城、兰州新区张江高科产业新城建设。深入推进对口科技援助,加快实施“精准扶贫人才支持计划”、“农业创业富民行动”,积极探索贫困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十二)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深入实施构建以“三屏四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加强与青海、四川、陕西、新疆、宁夏、内蒙等相邻省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合作,探索大区域、跨流域生态空间格局调整优化策略,协同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和董志塬固沟保塬治理规划等,启动实施黄河白银段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强跨行政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联合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与相邻省区协调合作,在防污治污等方面建立完善跨区域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发挥环境信息大数据平台作用,做好区域环境信息数据有效传输和资源共享,共同提升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处理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等管理和交易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和开发区推行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跨行业、跨区域的环保投资和污染治理市场化新机制,加快推进兰州市和平凉工业园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争取早日发挥示范带动效用。探索区域一体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完善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十三)深化社会事业领域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衔接配合,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流转顺畅的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我省中医药产业优势,积极申报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鼓励我省中医药等优势资源与境外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合作,加快推进我省与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马达加斯加等共建中医中心、岐黄中医学院工作。制定引进发达地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先进资源的优惠政策,鼓励发达地区专业机构与省内相关机构合作办学办医,推进省内中心城市优质教育医疗机构与周边县区、乡镇开展业务合作,通过合作办学、专家巡诊、建立远程教学医疗服务平台等方式将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带至基层,推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全民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各类社会保险关系在不同市州间无障碍转移接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协作机制,加强各地区人才交流和劳务合作,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无障碍流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监管,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协同处置的制度。

(十四)加大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藏区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中心任务和总体部署推进天津市与我省东西扶贫协作,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培植贫困地区主导产业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解决我省受援贫困地区瓶颈制约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实施好《天津市“十三五”对口支援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借力天津市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和先进经验,着力提升我省藏区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水平,深化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省内10个市州、10家省属企业对口支援藏区9县区和肃南县帮扶工作,在促进藏区民生改善的同时,加强支援方与受援方互动,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帮扶形式,充分挖掘援受双方在资源、产业、市场方面的契合点,努力形成协作关系,促进援受双方共同发展。

四、充分发挥合作平台作用

(十五)共建合作园区。鼓励和支持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在开展产业和项目对接的基础上,将东部地区开发区在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和我省开发区在土地、资源、人力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合作共建开发区、“飞地产业园”或开发区“园中园”,推动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和分工协作,加快提升我省产业分工地位和经济发展位势。按照《兰州新区“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加快兰州新区市州“飞地经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州产业项目加快入驻,早日形成集聚效应。鼓励开发区探索与“三大陆港”、“三大空港”开展合作,发挥开发区产品资源和加工能力优势,依托陆空港口物流、信息优势,共同创建出口加工区等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竞争新优势。

(十六)创新发展合作平台。支持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功能平台,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区域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平台作用,加快申报设立中国(兰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争取国家支持在兰州布局建设中新科技创新城。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大型经贸投资洽谈会、论坛、博览会等会展作用,加快以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重点的文化交流合作战略平台建设。加快敦煌国际会展中心、敦煌文化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申报敦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进一步提升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化水平,深化主宾国与我省的经贸合作交流,提高兰洽会的国际参与度,邀请国家有关机构共同办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发展高端论坛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产能合作洽谈活动。更好发挥我省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社会参与、共同促进区域合作的良好局面。支持组建跨区域行业协会(商会)联盟,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合作。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推动区域产业升级。

(十七)完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逐步放开包括我省在内的西部地区具备竞争力的部分行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促进西部地区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引进外资质量,有序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发挥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省州的友城关系以及在白俄罗斯、伊朗等国和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设立的商务代表处,境外投资企业和引进外商投资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沿线中心城市、重点产业集聚区和我国在重点国别建立的产业园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加快兰州新区、中国(兰州)自由贸易试验区、重要节点城市物流和产业园区建设,举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进一步提升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甘肃)国际新能源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打造面向六大国际经济走廊为重点的经贸产业和人文交流合作窗口与平台,进一步推动政府和民间交流,促进经贸合作,全方位提升对外开发开放水平。

五、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

(十八)建立健全区域合作资金保障机制。探索设立政府出资的区域合作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市场建设、协同创新体系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广PPP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大力引进和培育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争取国家股权投资基金与我省合作设立甘肃国际产能合作股权投资基金。积极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我省区域合作,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甘肃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资金、智力、产品等优势,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金融产品,在促进我省区域合作的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编制、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九)创新利益分享与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组织、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积极作用,打破行政壁垒,创新和完善区域合作利益分配模式,深入研究建立跨行政区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合作、资源共享的责任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及时总结兰州新区“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利益分配机制经验并积极推广。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加快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地区间通过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碳排放的统计核查工作,核定碳排放重点企业,加快推进碳排放权跨区域交易。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域合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支持地方创新合作方式、拓宽合作领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区域合作的长效机制和跨地区、跨部门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

(二十一)强化上下联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和指导地方政府及区域合作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地区间学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相关地区和合作组织在加强区域合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地方区域合作主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区域合作工作不断深化。

    (二十二)推动区域合作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对区域合作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区域合作管理体制,区域合作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衔接,共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贯彻实施。充分发挥省部级联席会议、地方政府联席会议以及各层面沟通交流机制的作用,强化对合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加强区域合作系统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各类培训交流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区域合作监督约束、绩效评估和考核体系建设方面开展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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