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二点四亿元

08.01.2015  12:11

  原标题:兰州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金额二点四亿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三名

   中国甘肃网1月8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徐俊勇) 1月7日,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发生在兰州市的最大一起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侦办情况。截至1月6日,警方已接待登记受害报案群众2300多人,涉案金额2.4亿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

  2014年12月24日,部分投资群众到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金盛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来臣、张广晶无法兑现群众投资款,且涉及人员众多,数额巨大。接案后,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当日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10多天的侦查工作,截至2015年1月6日,警方已将甘肃弘泰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来臣、甘肃弘泰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张广晶(张来臣之侄)以及甘肃金盛昌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文杰、卫玉博等经理级人员23人抓获,除甘肃银翔投资有限公司会计刘某被取保候审外,其他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同时,警方还对其他4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上网追逃。

  据警方调查:自2012年初开始,张来臣、张广晶、陈某、班某(在逃)等人密谋,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在省内注册登记了10家投资公司,其中:在兰州注册登记了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甘肃鑫融通投资有限公司、甘肃金盛昌投资有限公司、甘肃中润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国泰投资有限公司、甘肃万昌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华信投资公司等7家投资公司;在定西市注册登记定西盛达投资有限公司;在白银市注册登记甘肃银翔投资有限公司;在武威市注册登记成立了甘肃华鑫投资有限公司。

  为方便管理设立的10家投资公司和营造公司的经济实力,张来臣等人还于2014年在兰州成立了甘肃弘泰集团,并与旗下的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在同一地点办公。

  据警方介绍,这10家投资公司均采取向群众发放传单等方式,宣传他们是有房地产、酒店、KTV等实体的投资公司,以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承诺14.4%至20.8%不等的高额利率为诱饵,拉拢群众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诈骗钱财。同时,为进一步达到欺骗群众的目的,2014年8月,张来臣等人还在兰州私自收购了甘肃亿佳信用担保股份公司(未经工商和工信委批准)进行诈骗。为此,针对甘肃亿佳信用担保股份公司涉嫌犯罪的问题,警方已将该公司法人代表魏某、总经理李某、副总经理王某等人抓获,并已刑事拘留。

  截至1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接待登记群众报案2300多人。据了解,其他市、州公安机关也在当地对1000多名受害群众进行了登记。

  据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永胜介绍,因此案重大,案情复杂,下一步,警方将在继续认真接待群众报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涉案财物的追缴工作力度,对犯罪嫌疑人购买的车辆以及投资的项目进行核实和追缴,最大限度地追缴涉案资产,减少群众损失。

  另外,王永胜还介绍说,兰州是非法集资诈骗案的重灾区,发案数占到了全省的76%,且呈现出5大特点:一是集中、多发、高发;二是涉案群众多,被骗金额大,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就有两起;三是犯罪嫌疑人多从省外“输入”,被骗金额大多向外省“输出”;四是均以公司化运作,披着合法外衣,专业化包装,跨区域作案;五是犯罪呈现出家族化、职业化、网络化、高智能化等特点,作案手段更为隐蔽。

  同时,警方提醒,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服务(咨询)公司都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和发售理财产品,参与这些机构的非法理财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市民要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