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暂不调整 市民称政府给的解释看不懂

02.12.2015  12:22

  原标题:兰州市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暂不调整引关注

  兰州市民:政府给的解释咱看不懂

   中国甘肃网12月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富明) 11月30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下调兰州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其中,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额度为0.70元/立方米,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相应下调,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暂不调整(仍为5元/月·平方米)。对此,有市民拨打西部商报新闻热线8119000表示,对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暂不调整给出的解释表示不解。

  对于市民的意见,我们将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疑问一:

  气价升降供热企业成本增减幅度缘何相差亿元?

  2014年10月,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时,相关部门在听证结果公布解释中、成本监审报告及调价原因说明时明确表示,2014年调价后疏导了2013年天然气价格上调0.65/立方米增加的成本,2014年天然气价格上调的0.46元(每立方米)未疏导;按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调增0.65元计算,仅此一项将加大供热成本4亿多元。2014年两次调价,每立方米增加0.46元,又将加大成本近2.9亿元,总成本加大6.9亿多元,供热企业亏损大幅度增加,直接影响供热企业正常运转。

  而昨日媒体发布的相关部门在解释中称,今年4月1日国家在对天然气门站增量气、存量气价格并轨时兰州市下调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额度0.13元/立方米,加上这次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额度为0.70元/立方米,两次下调后,较2014年共计下调了0.83元/立方米。全部供热企业对居民住宅供热一个供热期可减少购气成本为3.5亿元。

  有市民表示:对政府部门的两次成本计算不明白,都是按气价调整幅度测算,为何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65元,供热企业购气成本增加4亿多元;而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83元,供热企业的购气成本仅减少了3.5亿元?

  疑问二:

  气价下调+政府补贴为何居民供热价不能下调?

  昨日,相关部门对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暂不调整的解释中称:如不考虑人工工资上涨等其他成本发生的变化,只考虑天然气价格因素,2014年兰州市天然气集中供热综合热价为6.73元/月·平方米,今年,两次共下调0.83元/立方米后,兰州市集中供热天然气综合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天然气集中供热居民类现行价格与天然气价格下调后的综合热价持平。

  但是,很多读者反映,早在今年10月份,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2016年度供热期天然气集中供热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鉴于集中供热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13元,相应补贴由上一采暖期的0.73元/立方米调整为本采暖期的0.60元/立方米。补贴资金分三批拨付。(其中,第一批于2015年10月31日前拨付到位,补贴额度50%;第二批于2016年1月31日前拨付到位,补贴额度40%;第三批于本供热期结束后,由市热管办牵头,市、区相关部门共同对各供热站实际用气量、供热质量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将剩余10%补贴资金拨付到位。)据此通知,50%的政府补贴应该已经拨付给供热企业。

  有市民表示:按照相关部门的计算,天然气价格下调后,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与综合热价刚好持平,所以现行供热价格不变。而政府已对供热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为何还不能启动联动机制,对居民集中供暖价格进行下调?

  疑问三:

  可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供热成本进行调查、监审?

  此前《西部商报》关注燃煤供热价格引起相关律师关注,甘肃昶泰律师事务所岳明全律师向兰州市物价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兰州市燃煤供暖所需水、电、人工、运输等各类供暖成本的科学数据和合法有效资料。”当时,兰州市物价局约见岳明全律师,并对其进行了面对面的解释。兰州市物价局表示,依法对政务信息公开是制定价格的需要。目前政府制定价格正在积极向这个方面迈进,在制定价格前依法进行成本审核,以成本作为制定价格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并公开成本,向听证会和媒体公开成本审核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价格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成这些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需要制定价格时,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地制定价格”。

  有市民表示:近年来,煤炭、天然气价格波动较大,供热成本也会发生变化,政府可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供热成本进行新的调查、监审,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