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修订优秀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评奖办法

11.07.2014  11:59

近日,修订后的《甘肃省优秀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奖评奖办法》已经甘肃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办法》明确,参评甘肃省优秀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奖的出版物,编校质量和印装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报批评的;违犯《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出版管理规定的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不参加评选,已参加评选或获奖的,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参评资格,撤销已获奖项。2011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优秀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奖评奖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