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严管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09.09.2014  11:31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8月下旬以来,甘肃省连续发生数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对此,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近日连续召开厅党委会、全省视频会,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吸取教训,全力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省公安厅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措施,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措施包括严查农用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查客车超员和疲劳驾驶、违规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行为,并对安排部署不力的交管部门负责人及安全检查、巡逻管控不到位的执勤民警进行严肃问责。其中规定,对农用三轮车载人的立即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驾驶人依法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对于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货车野蛮驾驶和农用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理一批违法驾驶人和运输企业责任人员,公开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坚决停运一批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或者逾期未检验的营运车辆,停业整顿一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集中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要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长途客运班线、危化品运输车、大型货车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发生在城区主干道的酒后驾驶、飙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加强对农村主干道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纠正、制止、劝导交通违法行为。

    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建立起“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报请政府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及时解决管理力量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坚决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为了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及交警总队、支队、大队领导班子实行责任包干,切实做到定人、定责,确保各项交通安全措施扎实推进。同时,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行动期间34个省际、41个市际、112个县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分别落实24小时、16小时、8小时勤务,35个公安检查站落实24小时勤务,相邻市州实行错时勤务,强化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巡逻管控;严把“两客一危”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路面检查中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按照“首查负责”的原则,就地消除,不得以罚代管,放纵隐患车辆继续上路行驶。省公安厅和市州公安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工作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 (通讯员陈志刚 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