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5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8日在兰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283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主要任务。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2014年工作和两年来的工作体会,部署了2015年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王三运同志的讲话对2014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反映了省委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鲜明政治态度,表明了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四风”、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各级党委、纪委在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在高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坚定不移推向深入。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认真落实《甘肃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市州、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完善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力量、扩大覆盖面,重点开展对市县的巡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健全完善巡视进驻、巡视反馈意见、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制度。研究制定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稳步推进向省一级党政机关的全面派驻,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机制制度,推动市、县和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向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延伸,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深入推进“三述”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执纪问责、公开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网站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第五,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依规惩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重点查处。
第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努力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