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甘肃省纪委四次全会通过决议 全会强调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09.02.2015  10:48

  中国兰州网2月9日消息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8日在兰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283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主要任务。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各级党委、纪委在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在高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坚定不移推向深入。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认真落实《甘肃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市州、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完善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力量、扩大覆盖面,重点开展对市县的巡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健全完善巡视进驻、巡视反馈意见、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制度。研究制定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稳步推进向省一级党政机关的全面派驻,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