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妇幼机构将设中医科 开展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

18.06.2014  12:57

  原标题:甘肃妇幼机构将设中医科

   中国甘肃网6月18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童微) 6月16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甘肃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标准(试行)》明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科,全省中医药特色妇幼保健机构至少设立1个中医专科(专病)。要求各妇幼保健机构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能够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

  《标准》明确,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病床,具备一定规模的妇幼保健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不少于3个,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不少于2个(至少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立独立的中药房,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中成药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应备有脉枕、针灸、火罐、刮痧、推拿、中药熏洗以及理疗等基本中医诊疗设备。

  《标准》明确,门诊至少配备1名中医妇科、1名中医儿科医师,从事妇女儿童保健的医师应掌握常用中医适宜技术。设立中医病区的,病区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少于60%。中医病区的护理人员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