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努力服务困难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扎实做好为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3年法律援助办案量为115万件,同比增长13.4%,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27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法律援助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有待进一步放宽,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困难群众需求,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及时调整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与困难群众民生权益保护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认真落实办案程序规定和相关执业规范、服务标准的要求,完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工作,努力为受援人提供规范化服务。完善案件指派工作,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估、案卷检查评比和投诉处理工作,督促法律援助人员依法依规办理案件。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条例》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管理、业务运行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要积极推进法律援助立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法律制度。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法律援助保障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加强经费保障,健全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经费保障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入。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法律援助业务装备投入力度,改善法律援助办公办案条件。充实工作力量,多渠道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力量短缺问题。同时,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权益维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上,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