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7月24日下午,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刚一结束,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庆平同志便组织召开由厅机关和省老龄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班子成员组成的厅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并就贯彻省委会议作出安排部署。
肖庆平指出,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步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厅系统要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面细化任务分工,紧贴民政职能抓好贯彻落实。
肖庆平强调,要坚决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着眼构建和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好各级党组织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做到党委积极负责不松手、党委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要加强对厅属各党委(支部)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和检查,加强对各类民生资金的监管,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公用车辆、办公用房、工程招投标等制度,防止出现“苍蝇”。要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使党员干部“不易腐”;强化教育警示,筑牢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要围绕贯彻省委《决议》,紧盯“一个目标”、强化“两个统筹”、抓实“四个重点”,统筹推进深化民政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拓展联村联户行动等重点任务;要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改善和提升基本民生,积极推动“民政助推扶贫”。要结合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清理和规范城乡低保,着力纠治“人情保”、“关系保”、“违规保”和“自我保”等问题;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会养老基础;结合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应急值班,规范物资储备,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厅办公室 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