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1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笑虎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发挥职能特点,聚焦大事要事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着力抓好大事要事,努力推进工作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切实强化履行人大职责的政治保证。常委会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原则,切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开展人大工作,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加强常委会党建工作,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机关党建等工作制度52项,加强对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建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
(二)努力助推“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顺利实施。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常委会坚持把推动规划启动实施作为重要任务,精心选择重点和切入点,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是着力推动生态保护。对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和专题询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联组审议询问会并作重要讲话,从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协同推进格局、用好标本兼治举措、取得群众满意实效、抓好问责制度落实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委安排,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督导组赴酒泉、嘉峪关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提出了严肃查处、认真整改的工作要求;重新制定《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及时修订《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绿色发展的法制保障;根据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建议。二是着力推动创新发展。专题调研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就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等提出具体建议;及时修订《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和激励保障等措施。三是着力推动产业升级。专题调研了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从加大产业扶持、提高中药材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议。四是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全面修订《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审议全省安全生产情况报告,提出了促进安全发展的建议。
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是去年全省的一件大事。根据省委安排,常委会有关领导带领工作组,多次深入实地调研督查,开展对重大筹备事项、场馆建设的督促协调和工作指导,做好外国议会和团组的会见接待工作,为重点任务的完成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按照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突出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促进产业富民。深入开展贫困地区富民产业培育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推进土地流转、破解融资难题等建议。二是强化法制保障。及时启动《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工作,重点就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对象确定、扶贫措施完善、扶贫项目实施和监管、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扶贫监督等事项作出规范。三是拓展帮扶平台。对深入推进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提出工作要求,通过跟踪调研和工作指导,促进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积极行动、发挥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帮扶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四是狠抓机关双联。对机关双联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常委会副主任累计30多次深入联系的县乡,驻村干部扎实推进“六个精准”,认真落实“1+17”政策措施,着力拓宽“七个脱贫”路径,常委会机关联系的5个县、8个村已通过省市两级脱贫验收。
(四)深入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推动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开展调研督导4次,成立指导组在定西开展试点工作,围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准目标方向、突出改革创新、凝聚工作合力等方面积累了经验,并召开推进会进行总结推广。一年多来,我们坚持点上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强化县乡人大工作和推动人大整体工作相结合、硬件建设和软件提升相结合,狠抓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呈现出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履职实效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的良好局面,乡镇人大工作形成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以及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的“六有三化”新格局。
(五)精心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提出实施意见,举办换届工作学习班,修订我省实施选举法细则、代表法办法及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就换届选举时间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作出决定,为换届工作有序推进创造了条件。期间,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14个市州开展调研指导和跟踪督查,研究处理换届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纪律,确保了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风清气正。从选举结果看,新一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任职条件进一步优化。
二、注重务实管用,提高立法质量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狠抓重点领域立法,较好地发挥了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和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一)把握立法规律,工作思路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对地方立法定位和规律的认识,针对我省地方立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精立多修、减综增专、力戒照抄、提前谋划、提前参与、改进审次的总体思路。建立立法项目库,改进立法计划编制,建立法规文本起草开题会和前置评估制度,完善审次审议程序,明确法规审批工作任务分工,推进法规评估和清理工作常态化,出台立法顾问、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等工作办法,完善立法档案工作,初步建立起一套地方立法工作的体系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领域立法全面完成。紧紧抓住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热点,坚持急需先立,把握轻重缓急,精心选择确定立法项目,围绕农村扶贫、节约能源、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公路建设、边境管理、生育政策、食品安全、精神卫生、乡镇人大等重点领域,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批准设区市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3件,特别是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等方面的立法期待,及时审议出台、审查批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地方立法服务改革发展、推进重点工作和保障民生改善的针对性、前瞻性明显增强。
(三)突出可操作性,精细立法水平有新提高。紧密联系我省发展实际,注重对法规草案重要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力争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不重复的尽量不重复。制定和重新制定的8部法规,基本解决了照抄重复上位法的问题,地方特色更加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靶向更加精准。《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围绕当前困扰我省乡镇人大工作的突出问题,重点就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配备、乡镇人大办公室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调整生育政策、完善奖励扶助办法、深化计生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三条主线,对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作出细化规定,在产假、护理假和婚假的设定上,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对精神卫生服务范围、内容和机构以及政府职责、监护人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规范。《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在体例结构上作了较大调整,大幅压减了与上位法重复的内容。
(四)强化业务指导,设区的市立法进展良好。针对地方立法主体扩展实际,及时研究出台设区市立法指导意见,指导市州人大制定立法程序规则和立法规划计划,开展市州立法干部见习培训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按照省委要求加强市州立法力量。经过共同努力,5个市的地方立法条例或立法程序规则已经获得批准,一批重点法规进入审议阶段,立法工作启动有序、进展顺利。
(五)维护法制统一,备案审查工作得到强化。积极适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范围,完善流程,突出重点,依法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88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围绕发展大局,开展有效监督有了新进展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着眼增强监督实效,精心选择监督重点,注重改进监督方式,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9项,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举措,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的监督。一是促进计划有效实施。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审议了省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结构调整和转型任务繁重以及项目总量减少的实际,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壮大非公经济,强调要紧紧抓住投资拉动这个关键,出台政策措施,激发民间投资,争取和落实生态安全屏障规划支持资金,力推大项目投资落地。二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推动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审议了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就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发展水平提出具体建议。三是助力交通突破行动。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省重大项目工程,审议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工作报告,针对前期工作跟进、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就加强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四是保障预算全面执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省级决算,要求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围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努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一是不断完善专题询问方式。在开展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情况询问工作中,常委会两名副主任带队赴定西、兰州等市,重点就大气污染网格化监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垃圾污水处理等工作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搞好专题询问做了充分准备。专题询问时,8名常委会委员、1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生态补偿、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重大问题开展询问,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确保了专题询问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改进计划预算监督。坚持把审查监督政府预算决算与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制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办法,首次听取审议了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一些得到纠正解决,一些正在改进。及时听取综合部门汇报,分析经济运行形势,研究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改进计划预算审查办法,遴选咨询专家26名,决算审查前首次听取市州人大和专家意见。三是注重综合运用监督方式。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安全生产情况报告,检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组织“回头看”,对2015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搭建监督平台,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陇上行”活动。
(三)围绕推动法治甘肃建设,不断强化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一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审议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建议。二是不断加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专题调研我省行政审判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分别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就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提出具体建议。制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工作办法,开展人员选聘,不断促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三是努力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先后检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我省安全生产条例、农村能源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根据工作需要,精心筹备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选举了甘肃省省长。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就省级财政预算调整和决算、政府债券安排计划、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明确规范、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先后组织34人次的被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审查代表资格27人次。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93件(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15次。
四、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展示新作为
常委会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履职平台建设。
(一)持续加大代表培训力度。积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围绕国内经济形势、国家核心利益、人大制度、代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等专题,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市州人大及其代表工作部门负责人在省内外进行培训。建立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为代表培训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着力用好代表活动阵地。深入县乡加强调研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六有三化”的要求,把建、管、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室(站)”为代表在闭会期间联系群众、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三)积极扩大代表有序参与。完善代表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制度,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0多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重要活动145人次,进一步发挥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职能作用。
(四)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精心选择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代表建议13件,分别由常委会领导进行现场督办、专门委员会牵头重点督办,组织代表深入实地,视察了4个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对省民政厅办理工作进行测评。截至去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5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64.1%。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代会提出建议137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其中的3件进行重点督办和追踪办理,协助全国人大在兰州举办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呈现新气象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主题,组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和“签字背书”办法,构建责任落实网状格局。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具体规定,持续狠抓“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完成省委民主法制领域深化改革任务,制定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立法联系点、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及服务保障等制度。加强对常委会特色亮点工作和基层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部分中央驻甘和省里主要新闻媒体对我省乡镇人大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常委会机关把素质提升活动同双联、效能风暴行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等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机关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专委会和工作部门围绕重点业务,在省内外组织了全省各级人大干部参加的培训班9期、900多人次。同时,加强了对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地方立法还有薄弱环节,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审议意见的跟踪督促落实仍需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机关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7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地方立法、监督调研、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新发展,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遵循和把握地方立法规律,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条例、技术市场条例及鼠疫防控条例等法规的审议工作,做好开发区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兰州新区管理、城镇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管理、城市人行道管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等法规项目的调研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健全法规草案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落实立法顾问制度,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充分运用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联组审议等有效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依法行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预算执行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采用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对产品质量法、我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围绕绿色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府主导和市场行为等开展专题调研。
三、进一步加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深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意义的认识,正确处理人大决定与党委决策的关系,健全完善与“一府两院”的协调沟通机制,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取得积极进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决定重大事项要突出规范性的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相关规定,推动建立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程序和制度抓手。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对计划、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进一步拓展代表工作
举办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坚持重点代表建议督办制度,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启动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工作。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推进代表履职档案建设。适时召开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动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扶贫攻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选举单位依法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常委会履职讲座制度,不断提升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及相关制度,对市、县两级人大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推广定西试点经验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持续推动落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双联行动和效能风暴行动。不断加强人大业务建设,召开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举办全省新任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履职培训班,抓好市州和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省人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