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观察】三问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10.07.2014  11:43

  

 

 自来水到我家。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由通讯员汪栋摄

 

     

  宛如花园般的农村水厂。本报记者盛学卿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净水车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

  

  如何让农民早日喝上甘甜的放心水——

  三问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核心提示

  

      甘肃干旱少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型、水质型和工程型缺水并存,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吃水苦,吃水难,说起水,陇原各地人民讲起来,总会带着长长的感叹,包含着无尽心酸。

  

      如果连吃水问题都解决不了,谈何脱贫致富?

  

      2005年以来,在国家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机遇,连续8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定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级水利部门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工作要求,创新思路,精心实施,严格管理,扎实推进,使自来水这个曾经只是城里人的“专利”,悄悄地流进了一座座农家院落。

  

      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投入资金7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5亿元,省级配套8亿元,市县及群众自筹9亿元,新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420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4.8万处,用于解决全省12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5年的25.8%提高到目前的68%。

  

      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喝上干净的自来水,我省明确提出,经过今明两年努力,再让400万农村人口告别饮水不安全问题。

  

      如何克服严酷的自然条件,尽快让大山深处的人们过上“水灵灵”的新生活?

  

      自来水流进农家院了,农民究竟能不能按时按点用上,水质又如何?

  

      ……

  针对这些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近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专访了省水利厅厅长魏宝君。

  

一问,如何“攻坚”?

  ——转变单一依靠国家补助的思路,利用国开行贷款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记者:魏厅长,您好!在您看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碰到最大的难题是什么?

  

      魏宝君:2005年国家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受益区群众的饮水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被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誉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对甘肃这样一个穷省来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一直存在。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国家实行人均定额补助的办法。2005年项目实施之初人均定额400元,其中中央补助260元,其余均由地方和群众自筹;之后,国家又连续四次调整了定额标准和国家补助比例。目前,人均定额标准为643元,其中中央补助514元,省财政配套65元,市县及群众自筹64元。而实际上,定额标准与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差距越来越大。据调查,目前我省解决一个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主体工程平均投资约需1100元。

  

      特别是,众所周知,一个项目在实际操作中,解决的区域顺序总是先易后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也不例外。随着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各地川塬区和水源、建设条件较好的区域已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正在实施和将要建设的工程大多地形地貌复杂、水源偏远、水质较差,净水工艺复杂,输配水管线长且实施难度大,属于后期的“硬骨头”。

  

      因此,我省近年来实施的工程和将要建设的工程,工程实施难度更大,工程投资成倍增加,建设资金短缺。如果整体投入不足,将会导致工程建设不配套、建设标准不高、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记者:那么,怎样解决投资制约的瓶颈,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呢?

  

      魏宝君:长期以来,我省水利投入主要依靠中央投资拉动,省级和市县投入少,拿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的能力十分有限。加上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社会融资严重不足,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渠道,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

  

      为了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去年,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转变单一依靠国家补助的思路,建立起申请国家补助、争取银行贷款等渠道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银行贷款,“提速”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明两年,我省将利用国开行贷款解决4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如果没有利用国开行贷款这一机制的创新,今明两年我省只能解决国家规划内的306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而且囿于资金缺口的限制,工程实施的标准还很低,部分偏远支管将无法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2013年已在藏区的临潭县,六盘山区的临夏县、东乡县、武山县、通渭县,秦巴山区的两当县,还有插花型贫困县山丹县等7个县先行试点,今年将在全省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这样,我省就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国家补助、省市县配套、受益区群众自筹和国开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问,如何“收官”?

  ——深入谋划,精心安排,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

  

      记者:您刚才提到,到2015年年底我省将解决国家规划内剩余的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在“收官”阶段,水利部门首先着重解决的是哪一问题呢?

  

      魏宝君:“收官”阶段,越是时间紧,越是任务重,各级水利部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不能给工程留下遗憾。

  

      按照过去的实施经验,小型、分散、低标准的供水工程难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去年以来,我们首先狠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剩余项目前期工作。一是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做好项目水源论证、设计方案比选;二是新建项目必须与扶贫攻坚工作相对接,充分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异地搬迁等工作统筹谋划工程方案,确定工程规模和布局;三是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整村、整乡、整镇推进,与省上和各市(州)正在实施或规划实施的一些大的水源工程相结合,打破地域界限,远距离、跨区域引水,突出兴建集中供水工程,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益和供水保证率。

  

      对建设任务较重、技术力量薄弱的县市区,省水利厅将进行技术指导和重点援助,确保完成我省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剩余项目的前期工作。

  

      记者:那么,如何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呢?

  

      魏宝君: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省水利厅党组把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水利建设的重中之重,印发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超前谋划,精心安排推进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充分调动全系统力量,举全力打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攻坚战,前不久,省水利厅还研究建立了厅领导分市(州)联系指导、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对口帮扶机制。并派出多批次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促进度、抓质量、保安全,对进度相对较慢的市县采取专项督办、挂牌督办、蹲点督办、跟踪督办和印发通报等办法,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省水利厅制定了《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文本》等多项建设管理文件,从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建后管理与运行管护等方面全方位进行了规范,做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各级地方政府和水利部门都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明确任务,通过政府、行业两条线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他们克服年初冰冻、入夏多雨、民工不足、管道翻山越岭、工程量艰巨、施工难度大等各种困难,千方百计抢工期、抓进度,打造出了一批工程形象好、功能全、管理水平高、人民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记者:怎样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呢?

  

      魏宝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此,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我省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建管方法,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建管并重、以建促管,力争已建饮水安全工程长久永续利用。

  

      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严格招投标管理,择优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队伍,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对小型饮水安全工程,要以县为单元组建统一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严格执行规划建卡、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巡回监理等制度,确保建设标准。要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各地水务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加强与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衔接,全力筹措落实市县配套和自筹资金,分单个工程制定详尽的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控制节点,确保各年度建设任务在每年10月底全面完成,努力做到设计供水范围全覆盖,通水到户,不留尾巴。

  

三问,如何“提效”?

  ——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年活动

 

  记者:在下乡采访中,我发现,有个别地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好几年了,可当地老百姓还是吃水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魏宝君:的确,以往在工程建设中,由于一些地区重建轻管,存在“投入靠国家、改造靠财政、运行靠补助”和“拼工程、拼设备”的现象,致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和管理还不到位,故障多,效益发挥不够充分。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水利厅从去年开始至2015年,开展以“建管并重、以建促管、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主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年活动。我们会同省发改委组成验收组,组织各地对已建的工程进行“回头看”。主要调查已建工程实际供水范围是否达到设计供水范围;实际供水能力达到设计供水能力的百分比,供水水质达标率;供水成本水价是否核定,水价是否报物价部门批准,是否按核定水价收费,水费收缴率;水源保护区是否划定,保护措施是否落实,项目市、县级验收情况等。从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逐项研究提出对策和整改措施。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年活动,目的就是以“查找不足、完善措施、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薄弱、建设进度滞后、建设质量不高、建后管理松散、管理机制不建全、工程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运行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记者:由此可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仅要建得好,更要管得好。那么,怎样加强管理方面的工作呢?

  

      魏宝君:甘肃省2005年以来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已达4200多处,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为了从根本上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我们不断拓宽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建后管理。

  

      为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省水利厅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报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建立了“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定期报告制度”。同时,省水利厅还指导市州水利部门组建了供水工程维修队伍,为项目受益区用水户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清障通水服务。

  

      为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我们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与发改部门积极衔接研究有利于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的水价机制,逐步实现按成本收费和保本微利运行。同时,争取通过县级财政补贴或水费提留的方式,逐步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记者:大家都很关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魏宝君:按照农村饮水水质安全要求,我省农村供水都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净化、消毒工艺,对集中供水厂配备了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但是,由于没有检测专项经费,缺少检测专业人员,目前,大部分水厂都没有正常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去年以来,省水利厅筹集资金,依托省水文水资源局水环境检测中心,对全省在运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进行了全面抽检,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引以为戒。

  

      根据掌握的农村饮水水质达标情况,我们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与水质监测工作方案》,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室建立为着力点,加快推进供水水质监测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工程水源保护、生活饮用水消毒、水质卫生监测、水质监测指标、检测项目和频次、水质化验室建立、水质监测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意见。采取试点先行、以点促面的推动方式,先行在张掖、平凉、临夏、天水等四个市(州)所属各县整体推进,在其他各市(州)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先行试点。目前,全省86个县(区)中已有78个县(区)建立了县级水质监测中心,水质监测规范化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以提高各县(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同时,我们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制度,与环保、卫计部门衔接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制度。2015年前,全省所有千吨万人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都要划定水源保护区或管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牌,落实保护措施,做到“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

  

      记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费又是怎样收缴呢?

  

      魏宝君:针对老百姓关注的水费收缴问题,省水利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水价核定指导意见,督促市县水务部门加强水费征收管理。我们大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有偿供水、计量收费。供水单位定期按照县物价部门审批的水价标准,在乡镇人口集中区专门制作“水价公开专栏”,向群众公示用水量和价格,让群众吃放心水,交明白费。

  

      为防止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加重农民负担,各水管单位探索制定了水费收缴程序,统一印制了“水费收缴卡片”,向受益户统一印发了《用户手册》,用“卡片”和“手册”在水管单位与受益户之间架起了相互监督的桥梁。各管理站(所)严格落实一户一表,按表计量,按量计费,现场开票,按户上册填卡的方式收取水费。(甘肃日报记者 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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