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甘水办函〔2011〕442号)

30.05.2014  19:02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甘纪办发电〔2011〕86号)要求,现将我厅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

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甘政办发[2011]128号)的规定和要求,省水利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全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和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和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对《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宣传。 今年,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干部职工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根据《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发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今年以来,厅机关和厅系统各单位努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全年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7项。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为确保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厅党组提出了“党组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办公室负责推进,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承办,驻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的具体要求,明确了水利政务公开各主要内容的具体负责人、承办人、时限要求等,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内容,强化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 今年2月,我厅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构调整的通知》,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并及时成立了省水利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使我厅依法行政工作有了组织保障。为进一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需要,我厅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12个市(州)建立了水政监察支队,79个县(区)建立了水政监察大队,归口负责水法规宣传、水事案件查处、水行政强制措施、水事纠纷调处等工作,并注重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水利厅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修定完善了执法人员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多项保障制度,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

二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上级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主体的清理工作。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省水利厅、省疏勒河管理局,省水利厅水管局、水保局,省水政总队,省水利厅讨赖河管理局、石羊河管理局等7家单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目前通过清理,我厅经省上确认的行政许可1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处罚69项。按照行政许可和职责范围,我厅开展了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缴管理、河道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活动。

三是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为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我厅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要经过厅党组会议或者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和政策、制度办法在会前交由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建立健全了水利投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健全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驻厅纪检监察室对厅属水利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办法》,对有关水利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厅今年进一步推进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 今年是水利改革发展赢来春天的一年,也是“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的开局之年,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厅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大量的清理、梳理、分类等基础工作。厅党组确定了“突出重点、由近及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重点对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将今年清理和分类整理的水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水利系统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在“甘肃水利网”向社会全面公开;将2011年度工作计划、水利重点项目及实施情况、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水资源管理及调水、水管体制改革、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和省水利厅承办的201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的“解决全省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进展情况等适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今年,我厅根据水利信息公开面广、量大的特点,进一步拓宽了水利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采取了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公开、媒体公开、公示栏(牌)公开等多种有效形式。今年凡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会议、专题会议及时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据统计,我厅全年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人士100余人(次)参加了我们承办或主办的全国和全省水利相关会议。今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26条,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文件537条,不予公开文件67条。依托“甘肃水利网”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数1600条,网站点击率达到160多万人(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涉水政府信息400条(次)。根据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实际和省纪委的相关要求,在“甘肃水利网”开设了“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项目信息562条、信用信息72条,发布信息量名列省直机关第一。同时在厅机关和省政府政务大厅设置公示栏,公布水利厅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事项,今年在省政府政务大厅水利厅窗口共受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106项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政务公开工作的打算

今年,我厅严格按照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宜公开的水利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水利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受单位编制限制,厅机关没有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下一阶段,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水利政务公开制度。 根据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制定下发的《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试行)》等制度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监督等制度建设,做到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力量。 根据厅机关人员情况,争取配备一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厅属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要求配备专门人员,共同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水利政务信息准确安全。 为避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意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规范,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依据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杜绝错误信息对外公布。

四是继续落实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公开事项和内容根据各处室、各单位职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处室和个人,做到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人,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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