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 甘肃省24所省属高校负债55.07亿元

10.11.2016  09:37

    原标题:省教育厅通报省属高校开展内部审计情况,截至2013年底—— 24所省属高校负债55.07亿元

  11月9日,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省属高校开展内部审计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24所省属高校资产总计185.8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04.66亿元,负债55.07亿元,净资产130.75亿元。

  内部审计:24所高校负债55.07亿元

  据了解,省教育厅自2014年4月1日起,在省属高校开展了内部自查、自审及整改落实工作。这次内部审计的会计期间为2009年至2013年5个年度。涉及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科研经费的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后勤实体和校办产业的财务状况。本次内审的24所高校有6所外请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占到了25%,提高了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了审计结论的可信度。

  依据审计报告显示,本次汇总24所省属高校的审计报告,截止2013年年底,资产总计185.8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04.66亿元,负债55.07亿元,净资产130.75亿元。2009~2013年收入总计242.77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61.14亿元,事业收入69.93亿元,支出总计229.39亿元,其中事业支出149.84亿元,基本建设支出(含债务利息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79.35亿元,年终滚动结转结余4.93亿元,其中专项资金结转4.79亿元。

  部分高校:基建、维修工程等方面存在问题

  个别学校基建项目合同不规范,二级单位未经学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对外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部分高校基建工程项目未纳入预算管理,有些虽然纳入预算,但存在超预算支付现象;个别基建、维修工程未经竣工财务决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等问题,存在隐性财务风险。

  部分高校在有些资产采购中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购建或处置资产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资产使用管理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在财务决算前进行清查、盘点,造成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各类物资的验收入库和领用手续不够完善。

  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超范围使用现金;部分学校忽视对后勤、食堂或其他校办产业的财务监管,二级院系自行收取的费用未纳入学校财务大账,设立账外账,存在“小金库”的现象。

  大部分高校没有制定有效的“三公”经费控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的相关规定,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各高校查漏补缺立知立改

  通过2015年的督促整改,各高校查漏补缺,立知立改,制度建设有了明显改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科研经费管理,后勤、食堂和其他校办产业的财务监管,往来款长期挂账等方面问题,得到了重视和进一步规范;经费预算、财务核算、基建和资产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分步落实。

  针对审计情况,《通报》明确要求,省属高校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对学校经济监督管理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省属各高校要围绕预算管理、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校办产业、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针对高校、预算失控、收入流失、高价采购、短缺浪费并存、体制性浪费等典型问题,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防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推动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新的《预算法》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起执行,省属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理财行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重点做好基建项目、科研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可持续性、增强预算约束力、盘活存量资金、理顺预算管理关系,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审批权限。(记者 李杨 熊园)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