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

17.06.2017  01:01

  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加快推进金昌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保障作用,近日,金昌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审计重点及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配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意见》指出,金昌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2017年在省审计厅指导下开展,2018年,将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全面开展。

  《意见》强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重点关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以及领导干部决策机制,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实物量变化较大的自然资源资产、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其他存在资源保护突出问题的领域开展,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进行审计评价、客观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市县区分级负责、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等有效方式,合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供稿:金昌市审计局  董开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