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规范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管理

03.07.2017  17:52

  为了规范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管理,天水市审计局按照《天水市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要求,对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从离任交接的条件、程序、内容、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交接表、谈话记录等。

  《交接办法》规定,在距上次审计已满一年或者任职时间已满一个完整的财务年度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中开展离任交接。离任交接重点核实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原任职单位资产负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同时,离任和接任领导应分别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上签字盖章,由审计人员监督交接并出具离任交接意见。目前,已完成交接4个单位,尚有9个单位正在进行经济责任事项移交和衔接。

 

供稿:天水市审计局  李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