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级预算审计查出52类问题 上缴财政近20亿元
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经过督促整改,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审计查出的52类问题中,已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落实的45类,占反映问题的86.54%。
截至10月底,已上缴财政和缴纳其他资金19.87亿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55.36亿元,促进拨付到位4.25亿元,挽回损失1.57亿元,核减工程价款10.38亿元。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共处理相关责任人599名,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免职、降级、辞退26人,通报批评及诫勉谈话等499人。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17县区已收缴 营业税、土地出让金6.79亿元
延缓征缴税费4.25亿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做到税费应收尽收、应免尽免。
对房租和电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水利厅已将87.34万元房租收入上缴省财政,所属省疏勒河流域管理局将电费收入纳入下年度预算管理。
对预决算相差较大的问题:省卫计委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在年度编报时形成完整的部门综合预算。
对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4个单位已归还原资本金渠道5733.39万元。
部分县区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情况:4县区已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制度,3县区将在2016年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0县区在编制明年的预算时,将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17县区已收缴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6.79亿元,已拨付专项资金8.33亿元;财政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2县区有罚没收入的单位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4县区已收回违规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4319.7万元,4县区已清理往来款7983.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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