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项目40个总投资1394亿元

18.08.2015  04:26

    兰州晚报讯(记者 方言)8月17日,省政府在兰州举办“甘肃省首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签约暨推介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咸辉出席并讲话,国家开发银行评审总监郑旭东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在此次签约仪式上,共有40个已达成PPP合作协议的项目集中签约,项目总投资额达1394亿元。

    作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广PPP模式的具体举措,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从基础入手,加快建立PPP项目动态储备库。去年6月和今年4月,已经分两批向社会公布了26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项目,总投资5117亿元,其中,71个项目获准进入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在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近期,又征集储备了一批PPP项目,连同已推出的260个项目,全省PPP项目总数达到300个。据介绍,我省建立的PPP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双向选择、有进有出,各市州及省直相关部门及时将成熟项目报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纳入PPP项目库。

    在这次签约暨推介会上,我省从PPP项目库中筛选了120个前期工作基础扎实、投资回报预期较好的项目,重点向社会投资方进行推介。这120个项目总投资3318亿元,拟引进社会投资1276亿元,涵盖交通、水利、市政、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在有关社会投资方、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有40个已达成PPP合作协议的项目于8月17日进行了集中签约,总投资额达1394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7项,总投资1293亿元,拟引进社会投资70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0项,总投资21亿元,拟引进社会投资11亿元;水利生态设施项目6项,总投资34亿元,拟引进社会投资13亿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项,总投资15亿元,拟引进社会投资6亿元;其他项目4项,总投资31亿元,拟引进社会投资12亿元。

    据介绍,此次集中签约的120个项目是我省从项目库中筛选出的成熟项目。这些项目是按照“推大、推优、推落地”的原则,优先选择的能够吸引社会资本、签约落地可能性大、能打造成示范、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项目,具有行业领域、项目类型的代表性。我们希望通过这些项目的试点,为今后更为广泛地应用PPP模式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下一步,我省将按照“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金融体制与金融市场,降低项目融资成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增强合作双方信任度,进一步推进公私合作关系立法,稳定公私双方行为预期,为PPP项目建设运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确保社会资本获得合理的、长期的收益。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人,相关央企和省属企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签约项目单位和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签约暨推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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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在甘肃省首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签约暨推介会后,本报记者就社会各界对PPP项目关注度较高的几个问题采访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

    问:在推进PPP模式发展方面,我省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23号),明确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改变政府投资使用方式,把以往由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逐渐转变为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方式给予支持。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PPP模式操作原则、使用范围及模式、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PPP项目谋划、实施指出了路径。省财政厅印发了PPP项目操作指南、合同管理等办法、规范,推进PPP项目示范工作,组织申报财政部示范备选项目,力争尽早推动落实一批示范项目。

    问:PPP模式主要适用于哪些领域的项目?

    答: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范围比较广,概括来说主要包括四个大的方面:

    一是市政设施。包括燃气、供水、供电、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停车设施等项目,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采用PPP模式建设。

    二是交通设施。包括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场站、物流园区、港航设施等项目。

    三是公共服务。包括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和养老服务等项目。

    四是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项目。包括引调水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及其配套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以及重大节水供水、水土保持、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

    问:PPP具体操作模式有哪些?

    答:对于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分别有不同的PPP操作模式。

    一是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二是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政府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三是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兰州晚报记者 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