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认真研究部署“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

27.02.2017  22:48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引向深入,2月24日,酒泉市检察院依据市委《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精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检察系统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有关事项,市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检察长俞新民全文传达了《通知》内容,并对全市检察系统如何抓好“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基层院及市院机关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和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检令畅通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解决好工作实际中存在的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二是深刻领会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通知》有关精神,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广大广大检察干警自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三是抓好安排部署。成立市院“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同志担任组长,市院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协调等工作;四是立即制定市院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细化任务推进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各基层院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五是严格要求自己。要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警醒,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庸懒散软”行为;六是及时上报情况。市院“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检察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按月按季度在全市检察系统范围通报明查暗访情况,在年中和年末分别进行工作总结和考核问责。
        会上还传达学习了酒泉市效能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16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情况的通报》,该院在全市41家市直机关中排名第11,成绩差强人意。俞新民点评了市院机关16个内设部门在接受市上对2016年全院效能作风建设、禁毒综治等工作考核中的得失表现,见人见事,触到了疼处,达到了咬耳扯袖的预期效果。各部门负责人在讨论发言中表示:从现在起,就把分解到本部门的综合考核任务谋在心头、抓在手上,处理好综合任务与检察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注意收集保存资料,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推动新年度全院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