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科院(省环境规划院)召开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

05.11.2014  18:11

11月4日下午,甘肃省环科院(省环境规划院)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院党委书记张凡主持会议,全院领导干部及党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并讨论了《省环科院(省环境规划院)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及两院目前业务和财务工作的安排部署。

会上,张凡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院各领导在发言时一致认为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环科院工作实际,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增强依法依规的观念意识;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不能将制度放在“柜子里”,要注重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打好基础,做到学习贯彻和推进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环科院业务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