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责任书

09.03.2016  16:43

      为深入贯彻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全市两级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3月4日,酒泉市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该院蒋昱程检察长与市院分管领导、各基层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书》,纪检组长曹宪胜作了全市检察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新年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蒋昱程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市院机关全体干警、各基层院检察长、纪检组长及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常务副书记郭立鹏、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峰到会指导会议。
        蒋昱程就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表讲话并强调:
        一是要清醒认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上来。蒋昱程指出,从我市两级院近年来存在的问题来看,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即:一是党的建设方面,一些院和部门特别是基层院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相关规定不熟悉、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保障不充分,落实“三会一课”等欠账较多;少数党员干警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自觉,存在等待观望、消极应付等思想心态;部分党员干警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组织意识淡化。二是班子建设方面,有的院党组对党组自身建设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对下指导帮助不够,协助基层研究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不积极不主动。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有的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观念不强,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过硬、力度不够坚决、效果不明显;部分院主体责任落实压力逐层衰减,措施不力不实,责任追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有的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三转”不到位,监督工作淡化、弱化、边缘化;四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的院公款吃喝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院在公务接待中陪员过多,存在铺张浪费等现象;五是规范司法行为方面,一些院和部门整改措施不扎实不细致,落实工作清单不全面不深入;个别院和部门执行办案制度和纪律不严格、不规范;有的院贯彻落实违纪违法办案监督问责工作的相关制度不够有力;有的干警公正司法意识不强,存在特权思想和蛮横作风。六是队伍教育管理方面,有的院教育引导不到位,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大局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口无遮拦、乱发评论,自由主义、行为散慢,脱岗漏岗、迟到早退等现象;有的院在专项教育活动中查摆问题不深、不实、不具体,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个别干警为官不为、作风不实,修养不够、律己不严。蒋检察长要求各基层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慎重对待,真正解决这六个方面的问题。
      二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抓好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蒋检察长谆谆告诫,全市检察干警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强化党纪严于国法的认知,在纪律上进一步严起来。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回归”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党性觉悟和纪律修养,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日常工作生活的细节点滴做起,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在谈到两级院党组如何把“把纪律挺在前面”作为落实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时,蒋检察长设身处地地要求,要在“抓早”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要在“抓小”上不放松,坚持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要在“抓实”上动真格,把作风搞实,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按法律办事,防止出现问题。他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拿起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任。蒋检察长强调,全市两级院党组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触碰到纪律底线的检察人员拉回来,通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形成强烈震慑,树立好执纪权威。
      四是要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蒋检察长要求,要严格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确保抓实见效。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重点针对各种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防止一些老问题改头换面、“穿上马甲”继续蔓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坚持坚持再坚持”韧劲和定力,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发挥好检务督察的利器作用,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用好成果、抓好整改上求深化。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紧盯不放,设置隔离墙,打好预防针。完善案件通报机制,做到“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健全对各院“一把手”,尤其是上级院“一把手”对下级院“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从而降低“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风险。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把强化内部监督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检务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职权成为检察人员的一种习惯。
      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书》,蒋昱程又紧锣密鼓地与金塔、玉门、瓜州等7个基层院的党组书记(检察长)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在约谈中蒋昱程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要求,即:进一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范围,切实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找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着力重点,切实强化工作举措。曹宪胜在同各基层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主体责任约谈中,针对个别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对症下药地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把握方向,知晓职责;二是不折不扣履行好监督责任;三是强化执纪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四是严纠“四风”,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五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这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及会后“两个责任”的约谈,对加强全市检察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为检察干警更要打牢思想基础,筑牢廉政防线,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能,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行为上的规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