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全面清理审核行政审批事项

22.07.2014  13:16

  涉及市直单位56个 清理审核468项 最终确认保留258项 减幅44.9%

 


  本报讯(记者 马丽红)我市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突破口,在承接落实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审核力度,对市政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省驻陇南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此次清理审核共涉及市直单位56个,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制管理项目468项,审查后确认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34项、备案制管理项目24项,减幅达44.9%。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2014年市政府公开承诺的事项之一。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市审改办今年1月就启动了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在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的基础上,市审改办进一步扩大清理范围,将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党委机构、群团组织也纳入清理范围一并进行清理,确保清理工作无死角,审批项目无遗漏。同时,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类别、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实施机关等,逐单位逐项目面对面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了项目法定、程序规范、要件清晰、责任明确。

 


  本轮清理中,我市在认真做好省政府下放、取消的76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工作的同时,对56个市直单位的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审核,最终确认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34项(市政府部门184项、省驻陇南单位50项),其中承接省政府部门下放到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68项;保留备案制管理项目24项(市政府部门23项、省驻陇南单位1项);合并、调整实施机关减少26项;取消21项;下放65项;查出依据不充分或属审核转报、正常业务工作事项97项,减幅达44.9%。本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查工作,做到了“应取必取、能放则放、重心下移、方便办事”,达到了项目法定、精简高效、便捷为民的目的,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