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21.07.2014  12:52

  原标题: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

  ——市审改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 马丽红

  2014年1月,我市全面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近日,本报记者就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问题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

  答: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重点抓好“接、放、管”。接,就是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做到无缝衔接。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放给社会,不得变相保留。对省政府决定下放给市一级的审批事项,市上有关部门要接住管好,下放给县区的,要直接放到位,不截留,不梗阻。放,就是大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可下放给县区政府的,要彻底下放。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县区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尽量交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管,就是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明确管理层级,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限定办理时限,公开办理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今后一般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规定,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问:请介绍一下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

  答: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使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运作,行政审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主要任务有:承接落实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和驻陇南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厘清政府权力清单;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实现提速增效;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强化行政审批监管,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

  答: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01年启动,先后分七批公布取消、调整、下放了行政审批项目,市级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675项减少到258项,累计减少了417项,减幅达61.8%。

  市委、市政府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突破口,是今年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2014年市政府公开承诺的事项之一。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青在全市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廉政会议等重大会议上,对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安排,要求下决心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下决心将那些管用的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事项放下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能。

  2013年9月,市审改工作牵头单位由市监察局调整到市编委办后,在市政府和市审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编办牵头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今年1月市审改办下发《陇南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自查清理、审查初评、审核确认等阶段扎实细致的工作,市编办研究提出了市政府部门及省驻陇南单位保留、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经市政府审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别于6月20日和6月30日发布了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及第六批和第七批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最终确认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34项(市政府部门184项、省驻陇南单位50项),其中承接省政府部门下放到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68项;保留备案制管理项目24项(市政府部门23项、省驻陇南单位1项);取消21项;下放65项,与清理项目总数相比,减幅达44.9%。

  问: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哪些主要做法和特点?

  答: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前几次改革相比,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承接落实更到位。2013年以来,省政府关于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下发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将省政府决定及时转发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和省驻陇南单位,要求对照决定,切实抓好省政府取消、下放涉及市县区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工作。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到市级的68项行政审批项目,已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全部予以承接落实,并列入市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市政府部门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也相应予以取消。二是清理更彻底。将凡是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单位,不论是政府工作部门,还是党委机构、群团组织,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清理共涉及市直单位56个,其中,市政府部门40个、党委机构3个、群团组织1个,驻陇南单位12个。清理行政审批项目468项,清理出漏报项目75项,做到了清理工作无死角、行政审批项目无漏报。三是审查更严格。从今年4月至5月,先后两次对市政府部门和驻陇南单位申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由市编办牵头,抽调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对行政审批项目逐单位逐项目面对面进行初审。根据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业务培训会精神,坚持项目法定原则,重点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类别、设立依据进行复核确认。审查工作中,共翻阅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300多部(件),查找法律条款1200多条,规范项目名称66项,纠正项目类别12项,查出依据不充分或属审核转报、正常业务工作事项97项。四是取消下放力度更大。按照省政府要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应放尽放。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将由县区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也一并下放。同时,充分征求各县区委、政府对市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建议,根据各县区的意见建议,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第六批、第七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制管理事项86项。其中,市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1项、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14项;驻陇南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

  问:看得出来,这次清理的力度相当大,可谓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那么,我市下一步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有哪些举措?

  答: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市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同时督促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审批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加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二是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入驻市政务大厅和分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在继续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工作的同时,与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衔接沟通,尽量将直接面对基层和群众、由县级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区政府组织实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四是研究制定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五是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审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调整下放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