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院多措并举落实“两个责任”

21.01.2015  23:4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金川区检察院多措并举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前进。
        一是加强学习。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党组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丰富内涵和本职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意识,提高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明确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班子各成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纪律执行情况及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督促责任制贯彻落实;突出“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廉洁自律教育放在与检察工作一样重要位置来抓,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党组书记到干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以检务督察为抓手,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突击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限期整改,对各科室、干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坚持强化问题导向,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对于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止违纪苗头,杜绝违纪事件。建立党风廉政连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干警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取消其所在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相关责任,同时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漏洞,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