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每人每月1081元
原标题:我省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每人每月1081元
中国甘肃网4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朱浩源)4月2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发放将按新标准执行。作为一类地区的兰州市五区、兰州新区每月从983元调高至1081元,增加了98元。据了解,我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类区相挂钩。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983元/月、二类区917元/月、三类区851元/月、四类区799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081元/月、二类区1009元/月、三类区936元/月、四类区879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我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县区市)1081元/月: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1009元/月:
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936元/月:
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市)879元/月: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