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有效传导环境监管执法压力

19.07.2017  12: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创新环境执法手段,促进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协作与配合,推进环境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有效提升执法效能。近期,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完成了上半年环境执法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省环监局首次采取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从天水、陇南、酒泉、金昌4市州抽调了4名执法骨干共同参与,重点检查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守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落实、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和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违法案件整改等,同时,对2017年上半年以来没有新“两高司法解释”及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案件的18个县区和7个市州进行了督查督办。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能够根据《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周密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如 金昌市 高度重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并上报了辖区内钢铁、水泥等8大行业企业评估审核工作。 武威市 制定了《2017年全市环境信访工作要点》(武市环发〔2017〕68号),建立健全了信访投诉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受理的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白银市 扎实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的生活污水、蓄禽粪便等纳污坑塘问题及时向环卫、农牧等部门进行了移送,保证问题得到了积极整治。 平凉市进一步 健全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动态数据库,购置摇号软件,严格工作程序,扎实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甘南州 严格环境执法,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就达到23件,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查立办,第一时间查处了检查组发现的合作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罚30万元,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虽然各地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年度 重点执法工作任务推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主要是个别地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进展较慢, 大部分市州尚未建立完善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动态数据库,无法落实环保部“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至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中”的工作要求。二是个别县区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上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罚款不能及时交纳,未依法追缴排污费、该进行罚款的未罚款,该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未适用、处罚中适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等。三是 部分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然突出。 随机抽取31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发现各类环境问题99个,主要集中在锅炉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环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针对上述问题,省环境监察局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执法和分工负责”原则,将所有问题线索以《通报》形式,下发各地,要求依法进行查处。

这次环境执法交叉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环保部“出重拳、用重典、全覆盖、零容忍”环境执法要求,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频繁曝光和各级领导密切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将有效推动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