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部门联动重拳出击:让“躲猫猫”的“老赖”出行都难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发放执行案款。省高院供图
长期以来,一些生效裁判得不到及时执行,不仅公平正义得不到实现,市场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严重败坏社会信用基础,损害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12月21日,被称为史上最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由甘肃省高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局等20个部门联合发布,具体将从政府补贴到限制购置不动产等方面作出12条惩戒规定,这个被称为史上最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2个方面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请注意,假如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那么你将受到史上最严厉的惩戒。《办法》规定,对人民法院决定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重点职业人员),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惩戒:
1.列为本系统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2.取消或者不给予补贴、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3.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撤销或者降低法人组织的相关评估等级,依法暂停、取消或者撤销并禁止重新申报个人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缓评职称,取消参加各类评比、评审、监审的资格;
4.在全省范围内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5.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取消其参与各级政府主导的政府采购、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及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的资格;
7.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其重点职业人员融资信贷,设立、参股公司,购置不动产;
8.取消其申请参与各级财政性资金、政策性贷款、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集资金及其他公共资源的分配资格;
9.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10.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11.限制企业债券发行;
12.人民法院要求实施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惩戒方式。
2015年3月9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被执行人朱某某将于次日中午在兰州中川机场乘机去三亚。3月10日中午,兰州中川机场飞海南三亚的航班即将起飞。朱某某在登机时,连夜赶到兰州的法院执行人员上前亮明身份后,朱某惊得目瞪口呆,连声说:“你们怎么知道我坐这趟航班?”
朱某某之所以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源于2013年5月,原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某支付崔某某35946元。朱某某未在判决限定期限内自觉履行,崔某某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告故意规避执行,隐匿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其财产线索没有结果,朱某某也联系不上,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朱某某司法拘留15日,并将拘留决定书及相关信息函送公安机关协助执行。朱某某被拘留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亲朋帮助下偿还了全部赔偿款,被搁置了两年多时间的纠纷也顺利结案。
而这也只是甘肃省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以来的一个执行案件缩影。据甘肃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翔介绍,全省各级法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的结果。尤其公安的部分信息和法院共享,对想要和法院“躲猫猫”的“老赖”将产生极大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张翔告诉记者,目前全省法院的执行案件中,执行强制性不断凸显。全省法院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对隐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1500余件次、限制高消费7000余人次、限制出入境98人次、罚款345件次,对1372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涉嫌拒执犯罪的423件/42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判处刑罚50件/53人。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省法院在今年1—11月共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0756条,其中自然人9432条,法人或其他组织1324条,与去年相比大幅提高。省法院协调金融、工商、房产、民航、铁路、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加大联合惩戒“老赖”力度,对70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共同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省法院积极参与省文明办牵头的“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发布会,今年已先后发布三次,共有160名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甘肃省诚信黑榜,公开警示曝光。各级法院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法院电子公告栏、城区中心大屏幕、公告栏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