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部署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

30.11.2015  19:24

  为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从12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4 个月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专门印发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案件源头管控,规范受立案工作;强化现场勘查工作,全面落实“一长四必”(市县(区)公安局长对现场勘查总负责,现场必勘、物证必采、信息必录、痕迹物证信息必比)制度;依托网上侦查,开展资源共享和串并分析;坚持打防建有机结合,全面提升防范水平。通过专项行动,增强破案打击,快侦快破“盗抢骗”犯罪案件,突出打击跨区域系列团伙电信诈骗、入室盗窃犯罪、盗窃机动车、街面扒窃等涉及面广、群众最为关切的犯罪活动,及时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盗抢骗”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强化打击犯罪的基础。

  方案要求,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打击刑事犯罪是公安机关主业意识和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紧密结合我省在全国小康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特殊位置,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甘肃公安工作提级升位的有力抓手。同时,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强化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和完善打击“盗抢骗”犯罪的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强化宣传,为打击和防控此类犯罪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