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城在金昌督导调研乡镇检察室建设

29.06.2017  16:38

 6月20日至6月21日,省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高连城一行在金昌督导调研乡镇检察室工作。金昌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金川区双湾镇、宁远堡镇,永昌县河西堡镇、朱王堡镇、六坝乡检察室,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与干警面对面交流谈话等方式,就传达贯彻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情况、组织领导、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职、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察。督导组分别在金昌市院、金川区院、永昌县院召开会议,听取了工作汇报。
 高连城对金昌市乡镇检察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乡镇检察室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2016年12月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认识明确,按照省院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周密部署、主动作为,紧紧围绕“检察控申、检察预防、检察监督、检查服务”的基本职能,全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统一乡镇检察室建设标准,强化人员配置,细化工作职责、制度,积极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基层“两所一庭”开展常规化监督,延伸检察触角,全力打造检力下沉、检民联系的平台,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本色,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基础。
 高连城要求,要创新开展好乡镇检察室工作,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学习省委书记林铎和省长唐仁健的重要批示和乡镇检察室推进会议精神;二要加强领导,精准定位,落实细化工作,发挥好检察室在乡镇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三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乡镇检察室建设进展,努力完善检察室相关制度机制,要把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范围积极向城市街道社区延伸;四要按照“八有”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乡镇检察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作为,推动检察室工作创新发展,创造亮点;五要理顺乡镇检察室与派出院内设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密切配合协作,有效促进农村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