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在嘉峪关督导调研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

29.06.2017  16:37

 6月22日至25日,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亮带领督导检查组一行对嘉峪关市院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嘉峪关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重要批示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强化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组织领导的情况,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情况,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履职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检务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同时,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嘉峪关市院派驻文殊镇、明珠社区等9个市院派驻检察室,通过实地查看工作环境、翻阅工作资料、核对工作台账、询问工作人员、与区、镇(社区)领导及工作人员座谈等形式,对派驻检察室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
 李东亮在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以及实地察看后,对嘉峪关检察机关在派驻检察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院对派驻检察室工作的要求,按照省院提出的“八个有”的标准,打造精品检察室。二是要克服困难,让检察室的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针对目前工作人员短缺,办公地点紧缺的问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一定要完成人、财、物等硬件设施的配备,为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三是要结合检察工作打造特色亮点。全面深化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发挥检察工作的作用,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