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6起违纪爆光 县纪委办案人员失职在列

26.08.2014  10:48

  中新网甘肃庆阳8月25日电 (记者 侯志雄)25日,记者从甘肃庆阳市纪委获悉,庆阳纪委查处并点名公开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环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招投标违规、合水县人口局公款旅游及县纪委办案人员工作失职问题成为焦点。

  在庆阳市纪委通报中,环县交通局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列在第一位。2014年7月9日,个别投标企业向环县交通局及其代理招标公司提出,个别标段存在控制下限的合价超过控制价上限的问题。该县交通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韩志明,副主任科员、建设管理股股长杨占溪进行了审核,在次日的招标中,3户企业在9个标段的报价分别逐家递增1元,呈规律性差异,存在串通投标的问题。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韩志明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占溪行政警告处分,对环县交通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生贵指出错误、批评教育,予以诫勉谈话;责成县交通局对存在串标的9个标段及控制价存在问题的3个标段(共12个标段)拟定中标结果宣布无效。

  在庆阳纪委的通报中对合水县纪委办案人员失职进行了处理。2013年4月30日至5月5日,合水县人口局局长胡关宁携子乘公车以考察为由公款旅游,报销费用3621元。且在“八项规定”出台后,违规给14名科级干部发放补助20200元,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变相发放福利、节日发放慰问品等。局党支部书记王浩然分管机关财务,违反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合水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建军、办公室科员赵廷贵二人在调查以上违纪问题过程中,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调查不细、不深、不实,致使调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对县人口局违纪问题查处出现失误,属工作失职行为。合水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胡关宁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浩然党内警告处分,王建军党内警告处分,赵廷贵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县人口局53687元违规违纪资金全部收缴财政。

  此次通报的还有,合水县固城水厂工作人员失职致使设备被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200元;西峰区董志镇寺里田村党总支副书记郭世利工作失职,致使村民郭某套取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11500元。;环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卜志勇公车私用;环县小南沟乡陈掌村党支部书记刘世怀、村委会主任吴宗耀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整村推进、梯田改造、社会救助等项目资金,用于维修村组道路、村干部摩托车加油支出等问题。(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