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资委出台《国企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管理暂行办法》

02.07.2014  11:37

  原标题:兰州市国资委出台《国企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管理暂行办法

  国企重大事项决策有了“硬约束”

  详细规定了决策的原则、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中国甘肃网7月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特约记者 吴贵学) 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近日,市政府国资委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政府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内容具体包括“总则”“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等六个部分,对市政府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管理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规定。

  《办法》规定,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应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等四项基本原则。国有企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前,须提前15日将股东会、董事会议程及需议定事项的相关材料报市政府国资委及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市政府国资委、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根据会议内容委派代表参加会议。市政府国资委向监管的国有企业委派的董事(董事长)、国有股权代表在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拟发表的意见应报市政府国资委研究同意,市政府国资委认为有必要的,应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委派的董事(董事长)、国有股权代表应按照市政府国资委或市政府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以充分体现出资人的决策意图。在未报请市政府国资委或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发表意见。

  《办法》规定,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应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对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事项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评估。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特别是领导人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应以会议记录、纪要等形式记录在案,参会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企业领导人员在决策事项涉及本人或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人员时,应主动申请回避。《办法》规定,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国有企业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职代会、股东会、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应及时上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办法》规定,国有企业应把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情况作为向职代会报告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国资委将把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的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考察、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国资委、市国有企业监事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及决策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规定程序决策或执行决策后对发现的可能造成的损失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调离或免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办法》规定,重大事项分为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报批事项需报市政府国资委批准或由市政府国资委转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备事项应按时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报批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各国有企业在股东会、董事会决策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国资委审批,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决策再报批。报备事项,各国有企业应于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事发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特殊紧急情况应于董事会决议或事发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其他年度重大事项由企业于每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

  《办法》罗列的主要报批事项有: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大额不良资产核销,大额固定资产报废,清产核资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企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重组、申请破产、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股份制改造,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产(股)权转让、划转、评估引起国有股权比例变动,转让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等;企业增减注册资本;企业以国有资产(资本)对外投资、借贷、融资、委托理财、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等;企业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技术、专利和设备等;企业预算外的大额资金调度和使用,企业及子企业对外捐赠、资助和赞助;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改造利用、拆迁调整、合作开发建设等。《办法》罗列的主要报备事项有: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方案,子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薪酬分配与考核方案;企业下属子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出境等。